赛腾股份(60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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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1 17:14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3-21 17:14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 确定性。 3、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 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未能按预期全额认购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或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3 特别提示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 58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4-03-21 17:13
担保审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5] -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担保额度调剂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9] 信息披露与追责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13] - 公司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14] - 担保合同徇私舞弊致公司财产重大损失需担责[16] - 担保造成经济损失应减损追责[16] 其他规定 - 关联方界定按财政部规定执行[16] - 公司上市后对外担保需履行披露手续[16]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提交相关材料[16] - 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规定[17]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已实施并登记完毕,公司 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90,429,148 元变更为 200,316,148 元,公司总股份数由原来的 190,429,148 股变更为 200,316,148 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因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调 整,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429,148 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316,148 元。 | | 第十五条 公司总股份数 190,429,148 股,均为人民币 | 第十五条 公司总股份数 200,316,148 股,均为人民币 | | 普通股。 |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赛腾精密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四年四月修订)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3-21 17: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3-21 17:13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规模 - 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30,200.709万元[8] - 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6,163,41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3.08%[9] - 全部有效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10] - 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0][18][37]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1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63,4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8%[9] - 回购最高价为60.58元/股,最低价为43.87元/股,均价47.7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294,001,809.96元[9] 员工持股计划价格与期限 - 受让价格为49元/股[10] - 存续期为36个月[13] - 锁定期为12个月[14] 业绩考核与解锁比例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以2023年为基数,增长率需≥15%[15] - 绩效考核分值X≥90,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90>X≥80,解锁比例为80%;80>X≥70,解锁比例为50%;X<70,解锁比例为0%[17] 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遇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豁免通知时限[22][23] - 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通过(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24] - 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会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时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15日内召集[25] 管理委员会规则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5] - 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主任应在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27] - 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且也需提前3日通知[27][28] - 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其他要点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自批准之日起至清算完成止[30][31] - 资产构成包括公司股票、现金及利息、资金管理收益等[32] - 锁定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解禁期与对应股票相同[32]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货币性资产暂不分配,锁定期结束后分派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33] - 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已解锁份额股票,净额按份额比例分配[33] - 涉及纳税主体按国家法律履行纳税义务,交易时计提支付交易手续费等费用[34] - 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代表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出席等安排[34] -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36] - 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转让,擅自转让行为无效[36] - 八种情形下持有人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如辞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37] -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下,按规定处理份额及收益[38] - 持有人被降职、降级不符合条件时,管理委员会调整其持股计划份额[39] - 职务变更、退休等符合条件时,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39]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不构成劳动期限承诺[42] - 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无第三方奖励等安排[43]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