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腾股份(60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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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 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 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其任期不 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监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 届任职。股东大会出现多轮选举情况时,应根据每轮应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1 17: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多种[5]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审计业务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9] 改聘相关 - 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0]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1] - 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并评价[11]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内容[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14] - 按授权制定政策等[14] - 至少每年提交履职报告[14] - 关注特定情形[14] 关注要点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多次被处罚需关注[14] - 聘任期内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需关注[14] 违规处理 - 事务所分包转包严重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通报处罚[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8]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公司董事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诚信勤 勉地开展工作且其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 会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 ...
赛腾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1 17:1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书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40752 致: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苏州赛腾 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腾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苏 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 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 1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2024-03-21 17:1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4]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除特定情况)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5]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出资额达标准且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6] - 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额[16] - 进行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部分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17][23]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含关联交易在内的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8] 交易额度与期限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3][24]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6] - 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7] 特定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重大资产交易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35] 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进行受赠现金资产等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9] - 与关联人进行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39]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或参股企业增资或减资,涉及放弃权利适用相关规定,可能有重大影响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可免于审计或评估[4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抵押担保,公司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40] - 同一自然人任公司和其他法人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41]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1]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43]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十年以上[44] - 公司名称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7]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1 17: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邮件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2人赞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 - 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2人赞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 确定性。 3、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 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未能按预期全额认购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或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3 特别提示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1 17:1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