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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6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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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水发燃气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08-29 17:26
股票代码:603318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八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 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1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 ...
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第四届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08-29 17:2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 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 具备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预案(修订稿)、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
水发燃气: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08-21 18:48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原控股股 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谢冰就出让公司控制权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与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9.99%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后在该《框架协议》基 础上陆续签署四份补充协议,承诺如标的公司在 2019-2021 年度各年度实现的实 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转让方、谢冰对差额部分须以现金方式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款率、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率未 达到承诺标准,将按照承诺的标准和实际实现的标准的差额,参照相应的财务指 标及同期贷款利率给予上市公司合理补偿。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 ...
水发燃气: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08-08 20:12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5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水发燃气: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3-08-08 20:1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7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相关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
水发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08 20:1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 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水发燃气:水发燃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08-08 20:1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mnf.gov.cn)"进行查看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mnf.gov.cn)"进行查看 the state of the country of the state of the support of the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鉴证报告 an some and the many would and the first for the first and an the state of the 目 录 录 4 | t and the subject of Grant Thornton 华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释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申 话 +86 10 8566 5588 传直 +86 10 8566 5120 w.grantthornton.cr 前次募集 ...
水发燃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20: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水发燃气"、( 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 与本所签订的( 聘请律师合同》,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 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燃气集团"或( 收购人")作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票涉及的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 ...
水发燃气:关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3-08-08 20:11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并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或"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大开经贸[2011]107 号"文批准,由中外合 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大连市 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大资字[2002]07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公司发起人股东 Energas Ltd.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0%。2018 年至 2023 年期 间,Energas Ltd.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减持 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Energas Ltd.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2.66%,已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已不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条件。因此,公司拟向 ...
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08-08 20:11
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 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 具备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预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