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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6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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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6-24 18:3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 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水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 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水发集团已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其认购本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5-06-24 18: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 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5-06-24 18: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4 18:32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将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 1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 ...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2025-06-24 18:32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股票代码:603318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 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1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4 18: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 1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 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 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 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方,水发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水发集团签署了《水发派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 团有 ...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2025-06-24 18: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 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第二次修订稿) $$\Xi{\bf{\cal{O}}}=\Xi\{\Psi\}\backslash\Psi\}$$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发燃 气")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水发派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稿)》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转型趋势 我国目前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 ...
水发燃气(603318) -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4 18: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本次发行相关方的如下保证: (一)本次发行相关方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6-24 18:31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2-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1 —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24 18:30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水发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此,水发集团认购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 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夏同水、 吴长春、王华已就本次发行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水发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