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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60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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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机构、提审计费用建议,提交董事会决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3]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可要求自查或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4] 股东与审计委员会 - 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股东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16]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公司承担[1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2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28] - 召集人定期会议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40] - 董事会授权或批准后,决议书面通知相关人员[41] 其他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补选[6]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30] - 出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42]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2] - “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33]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4] - 与法律、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6]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7]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新策略 - 制定2025年修订的舆情管理制度[2] -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6]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舆情信息采集[8] 舆情处理 - 舆情分重大、较大、一般三类[3][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协同处置[11]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11][13] 制度规定 - 各部门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1-27 19:02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 关联交易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8] 违规处理 - 二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视情节处分[12]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9: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工作流程 - 每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完成考核评价和薪酬建议报告,报董事会审议[10] - 对董事、高管考核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3] 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其他规定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自通过之日起施行[23]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9:02
法治与合规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三人,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5]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人员提议召开[9] - 召集人三天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10] - 会议召开前三天发通知及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11] 会议举行与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市值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市值管理 - 目的是引导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并充分实现价值[4] - 原则包括合规、系统等[6] 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等[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关、信披和监控指标[9] 策略措施 - 可通过并购重组强化主业竞争力[12] -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3] - 制定并实施分红规划[15] 信息披露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可自愿披露[17] 制度相关 - 不得从事违规行为[20] - 未尽事宜按法规等执行[25] - 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26]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9:0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4][11] - 多方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7][9] 会议出席规定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和秘书列席[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建议股东会撤换[20] 委托与表决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1]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表决,通过提案需超半数董事赞成[29][32] 特殊情况处理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董事回避有相关规定[33][35]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情况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7][3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和制作决议记录,董事签字确认[40][42]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人员保密[44]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46][47][48]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经营、财务或影响证券价格的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公开前能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含董高、大股东等[9] 档案与备忘录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应配合签名[15][16]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6]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公司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2]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7 19: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管理,并办理具体业 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指引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9: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 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诚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