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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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9:37
股本变动及股利分配 - 公司计划以2023年末总股本142,030,9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4] - 预计发放现金红利55,224,364.2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2,480,280股,公司总股本预计变更为184,081,214股[4] 公司业绩及发展战略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2.28%[21] -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93.57%[21] -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额达24.14亿元[22] - 公司风电设备市场前景良好,全球风机总装机容量增长带动风电设备及零部件行业发展[22]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风电设备、光伏/光热设备零部件和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26] -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性价比优势,逐步向风电、光伏市场渗透[25] - 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力争成为行业内世界级的领先制造商[25] - 未来公司将加大汽车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产品、风电光伏核心紧固件的研发[25] 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841,622,493.09元,同比增长3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688,183.72元,同比增长93.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4,076,671.14元,同比增长655.27%[17]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29元,同比增长76.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9%,较上年同期增加2.72个百分点[18] - 营业收入增长32.28%,营业成本增长22.49%,销售费用增长59.38%,管理费用增长104.46%,财务费用增长25.69%,研发费用增长37.11%[36] 光伏及风电行业发展 - 公司风电设备产品订单金额为18.99亿元,光伏设备产品订单金额为3.21亿元[22] - 公司光伏支架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重要部件,根据安装地点特征设计制造,稳定性高[23] - 未来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综合化、融合化、一体化海上风电开发是重要方向[25] 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72] - 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75] - 公司在报告期内采取了减碳措施,成功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167吨,包括使用光伏设备、升级车间照明设备和推广无纸化办公等措施[124] - 公司自设立以来,大力倡导社会责任的理念,培育和形成了注重公司社会责任的浓厚氛围,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总投入达106万元,惠及人数达890人[125]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9:37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振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9:37
为提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江苏振江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公司监事会应支持并协助公司董事会依法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监事对于股 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监督责任。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 ...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19 19:37
证券代码: 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振江股份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振江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振 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于2023年6 ...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9:37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准则 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 ...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19:37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合伙人数量:270 截止 2024 年 2 月,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04-19 19:37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航工")、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振江轨道")、振江开特(连云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开 特")、江阴振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上海底特精密紧固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施必牢")、连云港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 施必牢")、上海荣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荣太")、荣太(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太香港")、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 江电力")、江苏振江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担保有效期内新 ...
振江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9:37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76 号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76 号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江股份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振江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9: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原材料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的原材料需求测算,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三)交易方式及场所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 交易所交易的热卷、碳酸锂等品种。 (四)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19:37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从事原材料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 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的钢材等原材料,主要为热卷、碳酸锂等品种。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 实施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