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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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SH):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1.33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7.85%
新浪财经· 2025-08-26 09:2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8.20亿元[1] - 归母净利润1.33亿元 同比增长7.85%[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6464.67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45.69%[1] - 摊薄每股收益0.35元 同比增长9.38%[3]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44.46% 较上季度提升0.13个百分点[3] - ROE 10.12% 较去年同期提升1.44个百分点[3] 运营效率指标 - 总资产周转率0.38次 同比增长3.57%[3] - 存货周转率3.05次 同比增长19.94% 实现连续三年上涨[3]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33.79%[3] 股权结构 - 股东总户数1.01万户[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80.23%[3] - 第一大股东TRICOSCO LIMITED持股63.71%[3] - 第二大股东吴兴杰持股6.34%[3]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05:44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 合计派发现金11512万元 占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86.62% [1][7][56]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时全面修订26项内部管理制度 [10][38][83]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40][65][69] 利润分配方案 - 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38373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3元 合计派发现金11512万元 [1][56]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13291万元的86.62% 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577万元的73.9% [56][58]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56] 公司治理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建制 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 [83] - 全面修订26项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13][38] - 修订文件涵盖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投资管理等多个维度 其中16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8] 会议决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4][6][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取消监事会议案 [44][46][51] - 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49][52] 财务数据基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3291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577万元 [56] - 当前总股本39016万股 回购专户持股642.5万股 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本基数为38373万股 [56]
奥普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A股股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方可参会 [5] 会议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7] -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3]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9:15-9:25, 9:30-11:30, 13:00-15:00)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1][4]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 [1]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5]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前,登记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证明材料 [5][6] -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6] - 参会股东需提前半小时签到,会议预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
奥普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1] - 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 - 法定代表人任职及辞任程序明确 由代表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且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调整 明确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4]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36,000万股 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4] - 发起人出资方式均为以其所持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 [4][5][6] - 财务资助规则更新 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且需董事会2/3以上通过 [10] - 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修订 包括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11]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12] - 股份转让限制调整 明确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3] - 股东权利范围扩大 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8]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 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的决议权 [27]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细化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28] -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明确 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超50%且绝对金额达标需股东会审议 [29] - 股东会召开程序优化 允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并需提前15日通知临时会议 [31] - 股东提案资格门槛降低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34] - 股东会决议类型区分 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义务条款 要求依法行使权利且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违规担保 [24][25] - 明确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和独立性 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25]
奥普科技: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同比下降4.92%,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7.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12.02%,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2][17] - 公司坚持"电器+家居"双基因发展战略,通过产品智能化创新、渠道多元化布局和供应链优化,应对市场挑战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9][16] - 行业层面,家电和家居行业在政策支持(如以旧换新)和技术升级(智能化、绿色化)驱动下呈现结构性机会,但房地产市场低迷仍带来压力 [3][4][5][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8.20亿元(同比-4.92%),营业成本4.55亿元(同比-2.19%),毛利率有所改善 [2] - 利润总额1.54亿元(同比+9.13%),净利润1.33亿元(同比+7.85%),扣非净利润1.26亿元(同比+12.02%) [2][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65万元(同比+45.69%),主要因支付供应商货款减少 [2][17] - 研发费用4,111万元(同比-16.96%),占营业收入比例5.01% [2][19]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合计1.15亿元,占净利润比例86.62% [1] 行业环境 - 家电行业:零售额4,862亿元(同比+30.7%),出口22.13亿台(同比+3.5%),但全渠道零售额同比下降3.8% [3][4] - 家居行业:新房销售额4.42万亿元(同比-5.5%),政策推动以旧换新(适老化产品需求增超30%)和绿色转型 [5][6] - 技术趋势:智能化(AI大模型应用)、绿色低碳(一级能效产品主流)、跨界融合(元宇宙工厂效率提升20%) [7][8][9] 公司业务与战略 - 产品创新:推出SMART智能人感浴霸(AI感应+恒温算法)、美容舱浴霸(光疗SPA功能)、厨房空调(冷热分离技术)等跨界产品 [10][17][18] - 渠道建设:实体渠道985家代理商、1,443家专卖店;电商渠道(抖音、天猫等)内容营销;工程/家装渠道聚焦头部客户;海外通过亚马逊拓展 [14][15][21] - 供应链优化:嘉兴生产基地自动化生产(MES系统、中央供料系统),降低采购和库存成本 [12][13][20] - 研发实力:拥有专利1,029项(发明专利46项),CNAS实验室,与高校(上海交大、哈工大等)产学研合作 [19][23][24] 竞争优势 - 品牌优势:连续13年销量第一,获"中国驰名商标""德国红点设计奖"等荣誉,代言人参与巴黎奥运会 [25][26] - 渠道优势:多元渠道(实体/电商/工程/家装/海外)协同,渗透下沉市场 [14][21][25] - 服务与人才:全媒体客服体系,培训项目(春橙计划、云学堂)和股权激励激活人才 [26][27] 资产与投资 - 货币资金9.64亿元(同比-15.62%),受限资金3,496万元(保证金、抵押等) [28][29] - 证券投资:持有海兴电力股票,期末账面价值4,587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74万元 [29] - 主要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贡献营业收入4.09亿元,净利润6,912万元 [29]
奥普科技: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奥普科技,股票代码60355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李洁,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电子信箱aupuzqb@aupu.net [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20,039,809.36元,较上年同期的862,492,077.55元下降4.92% [5] - 利润总额为154,380,188.46元,较上年同期的141,467,241.47元增长9.13% [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350,559.26元,较上年同期的112,796,651.95元增长12.02% [5] - 总资产为2,052,121,164.53元,较上年度末的2,260,919,081.64元下降9.24% [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未在摘要中完整披露 [5]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069户,无优先股股东 [6] - 第一大股东为TRICOSCO LIMITED,持股比例为63.70%,持股数量为248,589,449股,股份无质押或冻结 [6] - 第二大股东为自然人吴兴杰,持股比例为6.34%,持股数量为24,740,113股,股份无质押或冻结 [6] - 其他主要股东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84%)和PMT HOLDINGS LIMITED(持股3.41%)等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Fang James和方胜康,双方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维持共同控制关系,吴兴杰(方胜康女婿)和方雯雯(方胜康女儿)为一致行动人 [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120,095元(含税) [1] - 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6.62%,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 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若总股本变动将调整分配总金额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1] 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变化 [8]
奥普科技:9月10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5 21:40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奥普科技: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85% 拟每10股派3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17:52
财务业绩 - 上半年营业收入8.2亿元,同比下降4.92% [1] - 归母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7.85% [1] - 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1] 股东回报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1]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 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 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离任公告,应当在公告中说明 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 ...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职权 2.1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为进一步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