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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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 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 提条件,投资期限 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管理与运作,依法合规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报告主体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8] - 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或升降50%以上需报告[16]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时点为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24小时内[20] - 特定情形下应第一时间报告[20] - 各控股子公司等负责报送重大信息[21] - 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再交书面文件[22] - 报告时应提供证明材料[22] - 报告需经审核[22] - 董秘收到报告后应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22] 保密与责任 - 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未履行义务将被追究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新设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有委员[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讨论关联议题有回避及决议规则[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9] - 主要对长期规划等事项研究建议并跟踪检查[6][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31]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 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宁波柯力传 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 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 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2]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14] 任期与解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7] - 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说明理由[9] 财务职责 - 财务负责人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全面做好财务工作[15] - 各类对外会计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重大业务计划等由其会签[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22] -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27] - 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27] - 总经理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29] 权限规定 - 单项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29] - 总经理享有对闲置的价值人民币5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固定资产等的处置权[32] 报告与责任 - 遇有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应在接到报告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5]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34] 绩效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37] - 除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37] 离任义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其他义务持续期依公平原则确定[38] 违规处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规或失职致公司受损,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9] 辞职规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聘任合同规定[41]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41]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41]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除现场投票外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网络参会视为出席[2] 公告信息要求 - 公告应载明股东会类型、届次、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等信息[5] - 出现延期或取消等情形需及时补充披露信息[6] 董事选举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分别列示候选人提交表决[6] 股东数据与时间安排 - 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提供全部股东数据,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日[6] 网络投票时间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间段[8] - 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会当日9:15 - 15:00[9] 投票结果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2] 部分议案投票规定 - 仅对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计算[14] 重大事项投票统计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披露部分股东投票情况[16] 基本信息 - 公司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时间为2025年8月[19]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宁波柯力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 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该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 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