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元泵业(603757)
icon
搜索文档
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7 18: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
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7 18: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
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8: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 ...
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8: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董事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 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做 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大元泵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8: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元转债"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大元转债"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债 ...
大元泵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8:56
2、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00(会议接入方式将在参会登记确认 之后另行通知)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元转债"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约定,相关事 项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召开大元转债 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发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 年 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大元转债"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通讯形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采取电子 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票原件寄送至受托管理人。 5、参会登记及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 ...
大元泵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3-12-18 16:0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 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2、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人数未达到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召集人为同一事项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若第三次会议出席人数仍 未达到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相关决议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3、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可转 债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 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 ...
大元泵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17: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
大元泵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7:58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约定,相关事 项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召开大元转债 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发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 年第 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通讯形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采取电子 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票原件寄送至受托管理人。 5、参会登记及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wangyiwen@stocke.com.cn 6、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 ...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8 09:34
产能建设 - 浙江温岭募投项目产能预计明年上半年竣工并完成搬迁,明年下半年家用屏蔽产能预计完成主要建设工作 [2] 发展路径与目标 - 抓住外销市场机遇,做好产品和服务匹配,着力品牌,提高客户认知度 [3] - 加快团队建设,推动新产品开发和落地,拓展成长空间 [3] 行业影响 - 欧盟委员会将制定5840亿欧元计划升级欧洲电网,采暖能源一次性消耗占欧洲能源消耗比重20 - 30%,将推动热泵等电力应用终端加速推广 [3] 国内业务空间 - 国内家用屏蔽泵应用于供暖领域,若政策补贴到位及市场化需求崛起,壁挂炉、热泵产品将推广,有助于优秀屏蔽泵企业业务拓展 [4] 渠道库存 - 以热泵为代表的节能型产品在渠道逐步去库存,若节奏稳定,市场需求将恢复稳定发展通道,公司产品在节能型市场占比低,新客户开发和放量影响销售 [4] 产品开发 - 液冷型产品涉及客户面广,若迭代顺利,明年重点在IDC、风电、轨交温控等领域较快形成收入 [4] 回购与分红 - 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完成回购承诺 [5] - 回购属于现金分红一类,与过往现金分红不冲突,未来仍将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现金分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