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
搜索文档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投资分类与决策 - 对外投资分短期(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2] - 6种情形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6种情形由董事会审批[6][7] - 其他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可授权管理层[10]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预选、财务部供资金,按权限实施[14] - 长期投资由证券部初评、调研,报决策机构审批[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4种情况可收回投资,4种情况可转让投资[20]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与实施权限相同[20] 人员派出与职责 - 原则上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22][23]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23]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和核算,适用内部规定[24] - 审计部门年末检查投资,对子公司审计[24] 其他 - 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25]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28]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获批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654.7259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654.7259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数为6280万股,韩元平等5人各持股1076万股,持股比例17.1338%,张东等2人各持股150万股,持股比例2.3885%,徐伟星等7人各持股100万股,持股比例1.5924%[17][18]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公司治理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9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4][125]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0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44][145]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56][157][15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各主体[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泄密[3] - 年报公开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3] 信息报送管理 - 向外部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接收方[3] - 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要恰当保密[4] - 各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4]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提供保密提示函[4] 外部责任与制度生效 - 外部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致损需赔偿[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考核与会议安排 -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考核与评价工作,换届和聘任可专项考核[17]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20]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9]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情况除外)[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6]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8]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5] - 秘书安排工作人员记录会议[36]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6][39] - 可制作单独决议记录[25]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3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2] - 会议档案由秘书负责保存[41]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0]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召开,全体同意不受限[3] - 过半数出席方可召开[3] - 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决议[4] 独立董事职权 - 关联交易等需会议审议通过[4] - 可行使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6] - 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制度相关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披露质量[2]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5] 责任划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高等承担主要责任[7][10]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四种从轻或免罚[9][11] 追究形式 - 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严重涉嫌犯罪移交司法[10]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3] - 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23]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9]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7:01
离职制度 - 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等离职情形[2] - 董事辞任除特殊情形外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高管辞任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管[5]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需赔偿[5][6] 离职要求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辞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 离职后继续履行未完毕公开承诺[8] - 离职后持有公司股份等遵守相关规定[11]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1][14]
大元泵业(603757)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符合相关条件之一,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2] - 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包含基本情况[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会议与决策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18] - 履职中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8] 独立董事报告与记录 - 对会议记录签字并制作工作记录[19]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记录载明意见[19] - 向年度股东会述职报告包含出席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