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6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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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6038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9:26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现场会议14点50分开始,地点在深圳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时段[5] 议案情况 - 本次审议5项议案,涉及取消监事会、续聘审计机构等,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7]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特定时段,登记地点在证券法务部[16]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55 - 83438860,邮箱为zqfw@ellassay.com,邮政编码为518042[18]
歌力思(60380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5
会议信息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4][5] - 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6]
歌力思(60380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4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 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 ...
歌力思(6038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49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 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 ...
歌力思(6038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8:49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 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上述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 ...
歌力思(6038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8:4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 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 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
歌力思(603808)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8:4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 |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邮政编码:518042 2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公司登记的主体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8497366U。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henzhen Ellassay Fashio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 85 号泰然立 城 B 座 12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0 ...
歌力思(6038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8: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下列人员不 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 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 ...
歌力思(6038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49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 ...
歌力思(60380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18:4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