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603813)

搜索文档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 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时间为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8][10]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8][10]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3]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董事、高管违规“买入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14]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义务[17]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 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 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1 / 5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九)被证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1 19:01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上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广州 二○二五年 | | . 1 | | --- | --- | | > | K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穗开管企[2010]265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广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17857431A 的《营 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7 万股,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GUANGDONG GENSHO LOGISTICS CO.,LTD. 董事长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应制定 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告的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 第六条 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关联方间接占有,不得直接或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控制投资 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坚持效益优先。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基金等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二章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公司应明确参股公司的对接协调岗位,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参股公司的投后管理工作,提高参股公司整体运作水平,保证其日常经营活 动稳健发展,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原 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 资且出资比例低于50%、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五条 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后,可根据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等向参股公司 委派董事、监事对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法务部、财务中心、审计部及相关营运部门负责协 助委派董事、监事对参股公司实施经营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日常经营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委派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兼任,负责领导战略与投资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
*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7-11 19: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 定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子公司担保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规定。担保事项经初 步评审后,按程序逐级报总经理审订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按其各自权限进行 审批。未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