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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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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规则(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3]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表决权与决议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4][1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顺序为同意、反对、弃权[19]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4] 决议通报与执行 - 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5]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5]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违规督促纠正,不采纳汇报董事会[25] 其他规定 - 若细则与《公司章程》矛盾,以《公司章程》为准[27]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7] - 信函送达日期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邮件为进入对方邮箱之日[7] 会议召开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5]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用通讯等方式[4] 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9] - 部分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行使职权[10][13] 档案保存 - 专门会议相关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17] 制度相关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9] - 与日后法律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 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1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规则(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其 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 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召开 - 按需召开会议,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开临时会议[8]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1]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表决相关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21]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6] - 会议需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8] 决议通报与跟踪 - 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5]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27] 工作细则 - 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1]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3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01月修订)
2026-01-05 17:4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7]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24]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5]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7]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7]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5] - 信息披露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11] - 信息披露应客观,使用明确、贴切语言,不得夸大其辞、有误导性陈述[12]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9]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4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42] 其他披露情形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48] - 出现特定传闻时公司应核实并披露情况说明或澄清公告[50]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5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披露[56]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和组织披露[57]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8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证券部负责[83]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89]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96]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1-05 17:45
公司治理 - 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7项治理制度,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 修订后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2026-01-05 17:45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刘栩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洪建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洪建沧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委员人数应为三名,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式任命前洪建沧先生续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将尽快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2026 年 1 月 6 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关于更换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
2026-01-05 17:45
管理层变动 - 2026年1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更换董事长和总经理议案[1] - 免去刘栩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1] - 选举洪建沧为董事长并聘任为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2][3] 新董事长信息 - 洪建沧1956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4] - 曾任张家港金鸿顺机械等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多公司董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