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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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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60500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6 00:00
财务业绩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49%[20]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61%[20]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6亿元,同比下降52.49%;营业成本5.90亿元,同比下降49.17%[22] - 销售费用962.92万元,同比增长15.02%;管理费用1505.18万元,同比增长2.34%;财务费用2544.23万元,同比增长1.75%;研发费用2649.44万元,同比下降48.3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亿元,去年同期为 - 1.67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亿元,去年同期为 - 2.27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亿元,同比下降43.62%[22] - 其他收益9745.16万元,同比增长285.73%;资产减值损失45.02万元,同比增长100%;营业外支出7710.33元,同比下降99.69%;所得税费用1089.20万元,同比下降69.52%[22][25]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76,330,061.49元,上年同期1,423,636,441.57元,同比减少52.49%[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149,262.81元,上年同期133,270,411.22元,同比减少37.6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946.30元,上年同期116,234,315.02元,同比减少99.74%[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733,779.49元,上年同期 -166,504,311.54元[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末2,089,928,555.83元,上年度末2,003,859,748.49元,同比增加4.30%[58] -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4,151,327,244.81元,上年度末3,810,126,731.34元,同比增加8.96%[58]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13元/股,上年同期0.21元/股,同比减少38.10%[5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2,844,316.51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97,451,606.71元[60][63] 业绩下滑原因 - 营收及利润下滑主因产品需求不旺、价格下滑,子公司长鸿生物主动停工及产销量减少[20] 公司经营举措 - 公司严抓安全生产,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21] - 公司抓好经济运行和成本控制,降低产品成本[21] - 公司着力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市场[21] - 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21] 项目建设 - 公司加快广西长鸿碳酸钙降解母粒项目建设[21] - 预计今年年底前广西长鸿一期年产50万吨/年高端改性碳酸钙生产线将建成投产[21]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长鸿于2023年6月28日投资设立广西长鸿科研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86] - 庆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拟建设年产60万吨BDO、30万吨PBAT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89] - 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报告期内投入25781.41万元,预计一期项目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产[89] 资金情况 - 2023年3 - 4月,全资孙公司广西长鸿收到产业扶持资金9000万元[26]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收到产业扶持资金合计9000万元[47]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546,084,995.76元,占总资产比例13.15%,较上年期末变动62.37%[4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为47,419,812.67元,占总资产比例1.14%,较上年期末变动 - 83.19%[51] -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1,285,592.54元,占总资产比例0.03%,较上年期末变动82.69%[51]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49,461,368.72元,占总资产比例1.19%,较上年期末变动 - 32.24%[51]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598,006,913.14元,占总资产比例14.41%,较上年期末变动37.75%[51] - 无形资产本期期末数为231,302,140.47元,占总资产比例5.57%,较上年期末变动139.69%[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97,371,971.22元,占总资产比例2.35%,较上年期末变动228.85%[51]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868,605,590.97元,占总资产比例20.92%,较上年期末变动40.70%[51] - 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32,819,199.12元,受限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3] - 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28,500,000.00元,受限原因为司法冻结[83] - 应收款项融资期初数282033829元,本期购买金额317273442.22元,出售/赎回金额551887458.55元,期末数47419812.67元[90] 业务模式 - 公司可根据多种因素灵活切换生产PBAT或PBT,PBT应用广泛[29] - 公司摸索出有效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PBAT、PBT初期采购与生产模式同TPES,销售采用经销与直销结合[30] - 采购采用备货与订单结合,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有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31][33] - 生产以产能与市场需求结合统筹,销售综合运用直销和经销,经销为买断式[34][35] 产能情况 - 公司TPES设计产能为19.5万吨每年,全国排名第三,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理论产能可达29万吨;PBAT项目规划产能60万吨/年,一期首次项目已建成12万吨/年[42] - 公司是国内TPES领军企业,当前产能位于全国第三,2020年决定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建成投产[66] 业务布局与发展前景 - 公司构建高端化TPES + 绿色低碳PBAT“双轮驱动”模式[66] -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全球发展不平衡,国内TPES产品在SBS、SIS领域较成熟,SEBS、SEPS仅少数企业有研发生产能力[73] - PBAT是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公司看好其未来发展,将布局打通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74] - 公司预计2023年下半年经营状况显著改善,未来3至5年可降解塑料业务将长足发展[22] 股东情况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902,071股,占比14.00%[80] - 陶春风持股14,000,000股,占比2.18%[80]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持股11,556,751股,占比1.80%[80]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425,490,094股,限售期至2023年8月21日[82] - 陶春风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4,000,000股,限售期至2023年8月21日[82]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669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193]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持股数量为425,490,094股,占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比例为66.24%[193] 子公司情况 - 长鸿生物主营业务为PBAT、PBT生产销售,注册资本7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营业收入20325.62万元,净利润 - 1577.72万元[96] 风险因素 - 公司TPES产品主要原材料丁二烯、苯乙烯成本占比大,价格波动会影响毛利率[97] - PBAT可降解塑料项目原料成本占比大,BDO价格波动可能带来成本上升风险[97] - 未来TPES行业竞争加剧或替代产品发展,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100] - 公司生产存在安全风险,若发生意外事故会影响正常经营[101] - 禁塑政策推进缓慢,PBAT一期12万吨/年项目可能无法达预期效益[102] 股东大会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116] 环保情况 - 公司于2023年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外排污染源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口1个[119] - 公司外排废水PH值8.1、化学需氧量34、氨氮0.146,均未超标,2023年上半年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121] - 公司外排废气颗粒物1.4mg/m³、氮氧化物3.0mg/m³、非甲烷总烃21.8mg/m³、VOCS0.637,均未超标[122] - 公司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丁二烯自聚物等固废共20.29吨[123][124] - 长鸿生物于2023年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列入绍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4个[124] - 长鸿生物外排废水PH值8.57、化学需氧量45.6、氨氮0.379,均未超标,2023年1 - 6月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127] - 2023年上半年废水、废气、噪声检测结果均合格,1 - 6月监测数据已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管理系统公开[142] - 2022年投资1400万元新建2套五床式RTO,每套处理能力100000M³/h,总处理能力200000M³/h [131] - 胶液电脱盐和柠檬酸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于2023年3月23日获环评批复[133] - 2022年5月修订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6月在嵊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截至报告期末无需重新修订[134] - 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建有危废仓库,已与资质单位签订意向处置合同[135] - 建有一套2.5t/h和一套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136][137] - 2023年上半年已开展两次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139]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宁波定鸿和陶春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进行股份限售[145] - 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8] - 公司董事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8] - 君盛峰石、长高投资、长鸿投资将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148] - 宁波定鸿、陶春风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有竞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148][151] - 控股股东宁波定鸿拟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规定,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提前公告,集中竞价三个月内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不超2% [160][163]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春风拟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规定,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提前公告,集中竞价三个月内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不超2% [16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君盛峰石承诺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集中竞价3个月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3个月内减持不超2%[166] - 陶春风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7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22年8月30日前六个月至承诺函出具日未减持股票,且自出具日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178] 公司承诺事项 - 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151] - 宁波定鸿、陶春风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利益,规范关联交易[151]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各项义务[151] -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需公开说明原因、不得公开再融资等[154] - 宁波定鸿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需公开说明原因、不得转让股份等[157] - 陶春风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需公开说明原因、不得转让股份等[157] - 公司及相关方将按《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义务和责任[15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决议时,宁波定鸿、陶春风承诺就回购事项议案投赞成票[154] - 董事、监事、高管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道歉,可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离职,收益归公司,赔偿损失等[1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170] -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处罚,造成损失依法补偿[170] -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处罚,造成损失依法补偿[170] 法律诉讼 - 原告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及技术秘密纠纷,一起撤诉,一起仍在进行[180] 关联交易 - 公司2023年4月2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经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2]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38507亿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7.31655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5.01%[1
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7:26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 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 ...
长鸿高科: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15 17:26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 税)39,368,895.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1,104.19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 [2020]D-0030号)。 ...
长鸿高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8-15 17:26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39,490,09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39,490,09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458,843,15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 ...
长鸿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7:26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
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7:26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承担长鸿高科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甬兴证券对长鸿高科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458,843,15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长鸿高科: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08-15 17:26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规定,现将 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披露如下: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主要产品名称 | 2023 年第二季度 | 2022 年第二季度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平均销售单价 | 平均销售单价 | (%) | | | (元/吨) | (元/吨) | | | SBS | 10,916.41 | 13,063.06 | -16.43 | 1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主要原料名称 | 2023 年第二季度 | 2022 年第二季度 ...
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4 18:0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708 号 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20〕5号)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 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 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长鸿高科: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08-14 16:2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 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 案 ...
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0 12:5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及 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08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1日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 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