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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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中信证券关于九丰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9-05 18: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九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九丰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挂牌转让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827 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发行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2023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九丰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3-09-04 17:17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 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重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获得批准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 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 ...
九丰能源: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31 18:3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
九丰能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08-31 18:3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第七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表 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八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具体投票方式如下: (一)股东投票时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所拥有的 有效投票权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将选举票数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 投给多名候选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选举或变更两名 ...
九丰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31 18:3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 A 座 2116 室公司大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3,534,30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0.3737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 6,710,080 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 关比 ...
九丰能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8-31 18:34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51号 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或"九丰能源")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九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
九丰能源(60509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5 00:00
公司业绩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0.47亿元,同比下降14.75%主要受清洁能源业务影响[15]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24亿元,同比增长11.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41亿元,同比增长19.94%[15] -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89亿元,同比下降28.98%,主要受跨期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少影响[1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04,722.13万元,同比下降14.75%;净利润71,242.04万元,同比增长11.04%[45] - 公司资产总额1,345,431.03万元,负债总额577,341.72万元,资产负债率42.91%[45]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9.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888.03万元,同比下降28.98%[4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110.47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4.7%[180] - 净利润为71.60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1.4%[18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59.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18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1.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9.3%[18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1.2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3.9%[182]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要涉及清洁能源行业、能源服务行业、特种气体行业[19] -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购销顺价模式”,资源池包括海气和陆气,海气资源主要分为长约采购和现货采购[35] - 公司通过能源作业及运营服务方式,为上游资源方提供低压低效天然气井增产服务,并收取增产服务费或通过能源购销价差方式结算[36] - 公司通过购建/租赁LNG、LPG船舶,并逐步建立起经验丰富的船舶运营团队,为客户提供船舶货物装卸、运输执行、船务沟通协调等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37] - 公司在东莞市立沙岛拥有一座LNG、LPG接收站,码头岸线301米,海域面积16.59公顷,最大可靠5万吨级船舶,共设有3个泊位[38] - 公司利用LNG生产过程中BOG气体对天然气伴生氦气的自然提浓作用,收集LNG生产过程伴生的氦气,经过净化去除杂质后得到合格的纯氦,再通过提纯系统,提纯至高纯度氦气(纯度达99.999%),向下游直接终端用户及气体中间商销售[40] - 公司采购天然气、氯碱尾气等原料,通过自主投建的制氢装置,实现天然气制氢、氯碱尾气提纯制氢,产出工业氢气和高纯氢,向化工、石油、医药、冶金等企业客户销售[41] -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通过布局“海气+陆气”双资源池,逐渐形成“端到端”的一体化全产业链格局,清洁能源业务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42] - 公司已与马石油和ENI签订长约采购合同,进行按约长期采购,与国际市场多家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双气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42]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91%,资信状况良好,资金较为充裕[171]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467,383,133.44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173]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986,927,182.14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174]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2,691,770,337.54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175]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081,646,888.97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175] - 公司实收资本为625,414,024.00元,资本公积为3,187,959,406.58元[176]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51,233,424.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401,075,130.81元[176]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发展关键词为“融合”,推动业务融合、管理融合、团队融合、文化融合,确保关键经营指标达成[45] - 公司在LNG业务方面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洽谈新的长约合作,扩充陆气调节资源量,实现销售31万吨自产LNG[45] - 公司在LPG业务方面夯实在华南地区、港澳地区市场领先地位,积极开拓周边市场,销量基本保持稳定[46] - 公司加快能源服务与特种气体业务布局,推动川西名山首期20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完成对河南中能重组并取得70%股权[47] - 公司通过整合和自主建设方式加速推进氦气、氢气产业链及业务区域布局,实现高纯度氦气产销量约13万方,较上年同期增长51%[47]
九丰能源: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3-08-14 17:50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 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 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291,617,872.23 元(其中 2023 年上半年股份回购金额为 106,006,689.03 元),占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9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
九丰能源: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3-08-14 17:4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 份的管理。 相关股东指:(一)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但未达到 5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1 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的 2%的股份; (二)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以及上述股东的一致 ...
九丰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8-14 17:4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重 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 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