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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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9:43
审计制度与报告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工作[4] - 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监察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检查与计划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0]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 - 审计监察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实施[14] 审计流程与档案 - 审计开始前通知被审计部门,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14] - 短期审计档案保管时限为自审计报告正式出具日起10年,长期为11至50年[16] 内部控制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1]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 审计结果处理 - 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并反馈,审计监察部跟踪,必要时后续审计[22] - 对内部审计典型问题分析研究,完善制度,健全内控措施[22] - 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2]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26]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9 19:43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进展,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7] 审计安排 - 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7] 沟通见面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要和其沟通审计计划等内容[8]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8] 审查确认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相关情况[9]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就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出具专项说明[9]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其他规定 - 若对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和咨询[11] - 年度报告披露前15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9 19:4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14]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14] - 在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14]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17][18]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 - 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小于5%、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 - 3000万元或占比小于5%的关联交易[18]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18]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0] -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等之外的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事项,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协议相关规则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变更等事项按规定披露,价格等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6][27]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的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预计金额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30][3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并报交易所备案[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25][26] - 公司拟与特定关联方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日常经营相关交易标的可除外[28] - 公司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31] - 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规定执行并提交文件[33] - 本办法“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高于”不含本数[35]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5] -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9 19:43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 制定工作规程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6]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8]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续聘需评价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否定则改聘[8] - 改聘应约见双方,评价质量并判断理由后发表意见[8] 信息汇报与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管理层和财务总监汇报事项和成果[10] - 审计前财务总监提交工作安排及材料,安排委员与注会见面[10][11] 审计流程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10] - 年审完成后5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11] 股票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业绩预告前5日,委员不得买卖股票[11]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9 19:43
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6] - 六种情况需股东会批准,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10] - 资产累计超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六种情况需董事会批准,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12] - 低于董事会标准的由总经理决定[12] 决策流程与实施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投资项目分析[15] - 短期投资需财务部编制资金流量表等审批[18] - 长期投资需总经理调研、评审小组评审等[20] - 对外投资项目由授权部门实施[20]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务审核并授权批准[22] 投资管理与处置 - 总经理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并年报[25]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4][25] 人员派驻与财务核算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27] - 对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管理人员[27]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9] 检查与披露 - 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审计[30]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3
分公司管理架构 -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负责人由公司任免[6][8] - 采用部门化管理,部分工作总公司直管[8] 制度建设 - 总公司定基本制度,分公司可定细则并备案[10] - 将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12] 运营管理 - 分公司定期汇报经营,重大事项需报告[10] - 固定资产总公司决策,分公司使用维护[10] 人员考核 - 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负责人制定报备案[12]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原因等[14] - 公司应与交易所约定披露时间,变更需申请[20]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中期报告记载股票债券变动情况[17][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业绩预告与特殊报告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披露财务数据[19]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9]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违规,应纠正重审披露[22]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审议披露[3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等诉讼需披露[3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42]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7] - 定期报告由职能部门提供资料,高管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39] 信息管理与保密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公司签保密协议[55][56]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59]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不少于10年[60] 违规处理与制度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可处批评等,严重解职追责[62]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董事会检查制度更正[6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64]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3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虽未超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6] 子公司管理要求 - 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审查备案[11] - 子公司按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披露财务信息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21]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及时报送该季度财务报告[23]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8] - 子公司根据公司安排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报公司备案或审议[18] 子公司重大事项规定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视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拟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22]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3]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工作[24] -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24] - 各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4] 公司监督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内容包括财务、工程等多方面[26][28]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履行离任审计[28]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例行和专项检查制度[28]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29]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3
关联方资金管理规定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6]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7]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9] 责任与部门职责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11] - 财务部负责资金往来管理与审查等[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度制订与信息披露等[12] 支付与审核流程 - 财务支付前需经总会计师、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14] - 办理支付时财务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文件[14] 审计与索赔 - 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6] - 发生侵占资产情形公司索赔,责任人受处分[19]
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9 19:4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7]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7]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7]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7][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7] - 为不符合规定但风险小的非关联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相关方不得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8] 担保限制 - 申请担保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担保[13] 担保流程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责任人审查,不合规可要求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22][25]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决议签署,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26]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和法务部门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23]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经办部门为财务部和法务部,协同履行多项职责[25] 担保披露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7][28]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8] 违规责任 - 董事会违反规定担保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并担责[30]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担保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并担责[30] - 其他经办人员违规担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