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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6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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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605123.SH)上半年净利润1.75亿元,同比增长6.19%
格隆汇APP· 2025-08-29 18:04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7.78亿元 同比增长8.08%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 同比增长6.19%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9亿元 同比增长7.39% [1] - 基本每股收益1.4474元 [1]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9 18:04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 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75,388,424.03 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170,892 股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0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 第十章 | 涉军事项特别条款 4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5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6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联合路,邮政编码:21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17.0892 万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派克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2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4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5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 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无锡派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投资风险能有效控制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 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的行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 保值增值。当委托理财涉及风险投资时,按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可以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及时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