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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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 的证据。 第五条 公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 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 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市值管理要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 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指定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内幕知情人登记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 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 ...
派克新材(60512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7:1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7.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9%[23] - 基本每股收益1.4474元/股,同比增长6.19%[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9%[23] - 利润总额2.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2%[2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7.78亿元,同比增长8.08%[55]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75亿元,同比增长6.19%[55]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8.1%至17.78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6.45亿元人民币[102]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8.1%至2.01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86亿元人民币[103] - 净利润同比增长6.2%至1.75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65亿元人民币[103]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6.2%至1.4474元/股,去年同期为1.3631元/股[104]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至17.49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6.45亿元人民币[106]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7.4%至1.81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68亿元人民币[107] - 母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9.4%至2.09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91亿元人民币[10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4.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3%[40] - 研发费用8638.0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1%[4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4%至14.65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2.91亿元人民币[10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6%至8638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8869万元人民币[103] - 财务费用大幅改善至-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0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90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90%[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23.56%[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5.9%,从2.86亿元降至6905万元[11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0.6%,从15.66亿元降至15.57亿元[1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增长14.5%,从10.56亿元增至12.09亿元[1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1.81亿元净流入,去年同期为7.68亿元净流出[110] - 投资支付现金同比下降57.9%,从7.84亿元降至3.3亿元[1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1.07亿元净流入,去年同期为5056万元净流出[11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64.1%,从9.33亿元增至15.3亿元[110]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11.4%,从1.26亿元增至1.4亿元[109]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41.9%,从4970万元增至7050万元[10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436万元,同比下降114.9%[11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27%[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49%[43] - 短期借款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1.71%[43] - 应付账款7.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2.70%[43] - 其他流动资产6021.62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46.81%[43] - 货币资金增加至16.4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7.2%[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至2.3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66.5%[94] - 应收账款增至15.7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8.7%[94] - 存货增至11.7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9.0%[94] - 固定资产增至12.9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5.8%[94] - 在建工程增至4.3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0.0%[94] - 资产总计从723.39亿元增至759.79亿元,同比增长5.0%[96][97] - 短期借款从4.10亿元增至5.40亿元,同比增长31.7%[96] - 货币资金从11.64亿元增至15.47亿元,同比增长32.9%[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6.37亿元降至2.00亿元,同比下降68.6%[98] - 应收账款从14.56亿元增至16.21亿元,同比增长11.3%[98] - 存货从10.47亿元增至11.34亿元,同比增长8.3%[98] - 应付票据从12.07亿元降至10.81亿元,同比下降10.4%[99] - 合同负债从5946.62万元降至3806.44万元,同比下降36.0%[99] - 未分配利润从16.22亿元增至17.67亿元,同比增长8.9%[97] - 长期股权投资从8.38亿元增至10.07亿元,同比增长20.2%[99] 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总计派发6058.54万元人民币[6] - 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94,270,953.98元,占净利润比例35.72%[56] - 2024年半年度分红每10股派5.2元,合计63,008,863.84元[56] - 2025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56] - 公司拟以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60,585,446.00元人民币[62] - 公司承诺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60,585,446.00元不变[6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5.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3%[115][116]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达1.75亿元人民币,主要由未分配利润贡献[115] - 2025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1.44亿元人民币,期末余额达17.67亿元人民币[115][116] - 公司实收资本保持稳定为1.21亿元人民币,资本公积为25.87亿元人民币[115][116] - 2025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8.27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11.32万元人民币[115][116] -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91亿元人民币,较2025年同期低6.2%[118]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65亿元人民币,但未分配利润仅增加0.10亿元人民币[118] - 2024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减少2.18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7.12万元人民币[118] - 公司两年间资本公积增加0.76亿元人民币,增幅3.0%[115][118] - 2025年半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0.31亿元人民币,直接影响权益变动[116]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72,414,266.43元,较期初增长3.38%[122][123]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80,935,676.88元,占所有者权益变动总额的120.88%[122]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为-31,262,090.14元,占综合收益的17.28%[122] - 2025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782,068,571.94元,较期初增长9.17%[122][123] - 2024年半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为-155,098,741.76元,显著高于2025年同期[124]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68,468,482.44元,较2025年同期低6.9%[123] - 实收资本保持稳定,两年半年度均为121,170,892.00元[122][123] - 资本公积2025年半年度为2,586,028,329.36元,较2024年同期的2,509,808,329.36元增长3.04%[122][123] - 盈余公积两年半年度均保持83,146,473.13元未发生变动[122][123]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305,570,702.79元,较2025年同期低5.84%[123][12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15.56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贡献197.83万元[27][28]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贡献486.24万元[27]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为61.81万元[28]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12.82万元[27] - 债务重组损失8.76万元[27]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108.75万元[28]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无锡派克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338,083.54元[50] - 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94亿元,净资产9.87亿元[50] - 子公司昌硕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利润亏损455,863.89元[50] - 子公司兆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05,939,160.88元[50] 公司业务和能力 - 公司拥有400余台设备包括3600T至7000T多规格压力机[36] - 公司具备外径200-10000mm环形锻件生产能力[36] - 公司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领域[32] - 公司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亮相巴黎航展[33] - 公司拥有专利授权118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37] - 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52] - 公司属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单位[131] - 公司产品客户分布于航空、航天、船舶、电力、石化等领域[13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亿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829393亿元人民币[7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1.063598亿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9.89%[75] - 报告期内超募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人民币[75] -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239112亿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4.15%[75] - 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313.5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70070.48万元的77.86%[77] - 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077.62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22265.13万元的44.53%[7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18300.3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18300万元的100.04%[77] -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置换金额为1601.9万元[80] -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为101600万元,报告期末未到期余额为23000万元[82] - 公司经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23000万元未超授权额度[8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780户[86] - 第一大股东宗丽萍持股40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3.23%[88] - 第二大股东是玉丰持股244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0.18%[88] - 第三大股东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持股29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39%[88]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宗丽萍持股4027万股,占比33.2%[89]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是玉丰持股2445万股,占比20.2%[89] - 股东北京首新金安持股123.48万股,占比1.02%[8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86.18万股,占比0.71%[8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6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减持计划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6] - 控股股东承诺持股低于公司总股本5%时不再遵守减持相关承诺[6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700万股,总股本增至10800万股,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125]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1317.0892万股,总股本增至12117.0892万元,注册资本12117.0892万元人民币[126]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68] -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完成新一届董监高选举[61] - 公司2025年3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6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未从事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69][70]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大额债务逾期情况[72]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1]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2] -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及资产收购类关联交易[73][74]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及破产重整事项[71][72] 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报出[132] - 营业周期为12个月[138]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39]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重要性标准为金额≥100万元人民币[140] - 在建工程项目重要性标准为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140] - 投资活动项目重要性标准为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140] - 公司处置投资时相关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146] - 购买日前持有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46] - 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前处置价款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47] - 丧失控制权时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一并转入当期损益[147] - 合并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15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子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调整[152]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投资[156] - 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差额计入汇兑损益[156]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分三类计量[16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转入留存收益[167] -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因其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179] - 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一年以内5%一年至二年20%二年至三年50%三年以上100%[180] - 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一年以内5%一年至二年20%二年至三年50%三年以上100%[183]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4]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170]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168][169] - 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186]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标准通常为逾期超过30日[178]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整个存续期或12个月损失计量[178]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89]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191] - 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192]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193] - 合同资产按转让商品/服务后有权收取的对价确认[195] - 持有待售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调整净残值[198]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98] - 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200] - 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与负债不得相互抵销[196]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类别/总体项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193]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8-29 17:07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 | 不超过 30,000 万元 | | --- | --- | | 投资种类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 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3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 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 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