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莱蒽特(605566)
icon
搜索文档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6 17:41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 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 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4 年 1-6 月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为 9,326,447.6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项目 | 计提金额(元)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6,370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7:41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 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 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7:41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通讯出席 3 名。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8-15 15: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 券事务代表朱冰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冰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冰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冰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 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符 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朱冰楠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此,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朱冰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4-07-29 15:33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 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及 2024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灵 原)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南京灵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灵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因南京灵原解散,南京灵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 7,583, ...
福莱蒽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7-24 15:33
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 关于 杭州福莱茵特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专项核查意见 浩德師(杭州)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HANGZHOU)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 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免于要约收购义务 之 杭州福莱慈特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要约收购义务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杭州福莱惠特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杭州福莱惠特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2024-07-08 18:44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 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减持额度,并分 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竟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董事任鹏飞 先生、高晓丽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笪良 宽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监事姬自平女士、李纪刚先生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8 17:01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7/15 | - | 2024/7/16 | 2024/7/1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5 15:41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 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制人李百春的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由53.29%上 升至 56.1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 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灵原的《关于南京灵原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经全体 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南京灵原并进行清算,目前已取得南京市 溧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南京灵原已完成注销,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 ...
福莱蒽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灵原)
2024-07-05 15:3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福莱蒽特 股票代码:60556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灵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4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4室 股份变动性质:法人终止所涉证券过户业务,持股比例变动(股份数量主动变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