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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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孙伟民
2024-12-25 18:28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孙伟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独立性[3]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12-25 18:28
审计安排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技术与服务合作 - 公司拟与哈工大签技术开发合同及相关咨询服务合同[2] - 关联交易必要合理,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原则[2]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12-25 18:28
会议与审计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1]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与哈工大签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工大项目管理公司签咨询服务合同[2] - 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行为,无重大不利影响[2]
新光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姜广顺
2024-12-25 18:28
本人姜广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25 18:28
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5] - 2024年12月25日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合同金额累计149.2万元[5] - 自往前追溯12个月,与哈工大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达888.39万元[19] 交易详情 - 交易1合同金额65.56万元,交易2合同金额83.64万元[3][4][5] -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为83.64万元[18] 捐赠事项 - 2020年6月1日控股股东向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82万股股票,占总股本5.82%,2024年11月4日过户完成[4] 合同条款 -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5] - 技术开发合同履约时间为合同签订并付款后120日内交付成果[15] - 工程咨询报酬分期支付,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房产证办理完成[18] - 若咨询人违约,委托人可在工程咨询报酬中扣除违约金[18] - 合同争议若双方14天内未解决,可提交调解人调解或申请仲裁、诉讼[18] 其他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无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2][5] - 公司认定哈工大及哈工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4]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价格公允合理[13][14] - 公司与哈工大拟签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工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咨询服务合同,属正常经营,不影响独立性[20] 工程信息 - 工程规模为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14650.21平方米的建筑物[17] - 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报批报建、工程监理[17]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25 18:28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1] -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 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2]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4] - 提名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 - 拟定2025年1月8日选职工代表监事[4] 人员履职 - 换届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履职[5] 人员履历 - 李雪莲曾任职航天科工,现就职公司[15] - 张楠曾任职律所等,现就职公司[15]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为民)
2024-11-04 18:11
权益变动 - 2020年6月1日康为民协议捐赠582万股新光光电股票,占总股本5.82%[11][17][21] - 2024年10月31日办理非交易过户,11月4日确认[21] - 变动后康为民持股4465.4万股,占比44.65%[21] - 变动前持股5047.4万股,占比50.47%[22] 未来计划 - 截至签署日,康为民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减持计划[18] 其他情况 - 签署日前六个月,康为民无其他买卖股票情况[26] -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批准[4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变[25]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4 18:11
股份变动 - 2020年6月1日康为民捐赠582万股给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占总股本5.82%[3] - 2024年11月4日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4] - 过户前康为民持股5047.4万股占比50.47%,过户后4465.4万股占比44.65%[6] - 过户前基金会持股为0,过户后582万股占比5.82%[7] 股东情况 - 过户后康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234.8457万股,占比52.35%[8] - 过户后康立新持股567.7093万股,占比5.68%[8] - 过户后林磊持股201.7364万股,占比2.02%[8]
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11-04 18:11
权益变动 - 2020年6月1日康为民与基金会签协议,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占总股本5.82%[10][17][21] - 2024年10月31日办理非交易过户,11月4日出具确认书[21] - 变动后基金会持股582万股,占总股本5.82%[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经营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2日[12] - 签署日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股票情况[24] - 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减持[39]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变[23] -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41]
新光光电(68801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6:41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850,748.80元,同比减少42.5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7,463,020.14元,同比减少24.53%[2] - 产品免税涉及金额214,866.55元,实质为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7]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变动比例为-42.54%[8]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67,463,020.14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89,393,826.54元有所下降[14]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80,105.56元,同比减少126.9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4,145,832.42元,同比减少51.52%[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29,899.99元,同比减少19.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4,598,411.89元,同比减少19.94%[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126.9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51.52%[8]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4796194.85元,2023年同期为-23632935.88元[16] 每股收益情况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63元/股,同比减少132.5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41元/股,同比减少51.76%[4]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变动比例均为-132.5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变动比例均为-51.76%[8]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41元/股,2023年同期为-0.225元/股[17] 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较上年同期减少0.8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04%,较上年同期减少1.13个百分点[4] 研发投入情况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5,679,467.51元,同比减少53.7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2,316,739.49元,同比减少31.79%[4]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合计变动比例为-53.7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变动比例为-31.79%[8]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73,386.92元,同比减少226.3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为-226.32%[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705196.60元,2023年同期为164104544.41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178583.52元,2023年同期为181717283.27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473386.92元,2023年同期为-17612738.86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6170683.64元,2023年同期为1154674668.40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9339017.01元,2023年同期为1150208703.51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168333.37元,2023年同期为4465964.89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00元,2023年同期为6536629.00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4346.50元,2023年同期为13924488.99元[19]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254,124,214.5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08,241,791.1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91%[4]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6,338,659.8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25,934,726.59元大幅减少[12] - 2024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14,933,752.3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2,531,188.34元增长明显[12] - 2024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18,180,198.3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851,500.00元大幅增加[13] - 2024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46,824,586.7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2,356,472.12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254,124,214.5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07,015,255.03元略有下降[13]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9,844,062.06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92,581,302.81元有所减少[13]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145,612,486.2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62,954,727.32元有所减少[14] - 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08,511,728.3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144,060,527.71元有所减少[14]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549,794.4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452,579.47元[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509[8] - 康为民持股数量为50,474,000股,持股比例为50.47%[10] 营业成本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10,336,065.93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137,785,666.10元有所降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