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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7 19:38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工苏 无锡 6 (510)68798988 86 (510)68567788 箱: mail@gztycpa.cn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联系电话:86 (510)68798988 2、 附表 委托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3 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查 报告编码:苏24JZ7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20 36 11 10 2000 中国注册会计师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6 ...
世华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4-17 19:38
股份回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 - 公司股票回购触发条件包括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2] - 公司因章程规定回购股份,部分情形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因章程规定回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回购期限,如第(六)项规定情形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方案之日起不超三个月[3] - 公司因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 - 公司因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 融资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 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等情形,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并制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 - 修订《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修订《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8项制度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制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委员会职责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选遴选和审核[6] 关联交易 - 总经理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及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的关联交易[7]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7]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等条件[7] - 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8]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8] - 董事会未作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分配比例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需说明未分红或低分红原因等情况[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11] - 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9][11]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与股东沟通,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0][13]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管理层需向董事会说明情况,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2][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2][14][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17] 其他规定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1]
世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9:38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7 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 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
世华科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9:3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6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8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9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17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17 | | 第九章 | 附 则 18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世华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
世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9:38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就本 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
世华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9:3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晓、徐幼农、徐星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晓、徐幼农、徐星美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 ...
世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9:38
融资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4300万股,每股17.55元,募资75465万元[2]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21558872股,每股18.09元,募资389999994.48元[3][4] 现金管理 - 拟用首次募资不超8000万和特定对象募资不超9000万闲置资金管理[8][17] - 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6]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议案[17]
世华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17 19:3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3,459,065.79元[3]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524,453,521.32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3.6元,不转增不送股[2][3] - 派发现金红利93,984,754.68元,占净利润48.58%[3] - 方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5][7]
世华科技: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024-04-17 19:38
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 编制单位: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流动负债: | | | | 货币资金/7 | 38,023,222.05 | 8,044,758.67 | 短期借款 | | | | 父易性金融资与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ﺍ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应付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 38,264,454.75 | 41,542,788.22 | 应付账款 | 18,306,208.97 | 51,173,110.37 | | 应收账款融资 | י | . | 预收款项 | | . | | 换付款项 | 1,125.00 | 979.94 | 合同负债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世华科技: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7 19:38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 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 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孙公司分配使用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包括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 限公司、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