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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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8:18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4年度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694,594股[1] - 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从111,736,486股增至156,431,08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从111,736,486.00元增至156,431,080.00元[1][10]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等[4] - 拟修订《松井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制定6项制度[6][7] 公司治理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34]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现金分配股利,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9] - 公司依规定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41]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10-30 18:18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FU RAOSHENG到龄退休,2025年10月申请辞职,原定任期到2027年9月[4] - 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审计委员会委员[7]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FU RAOSHENG直接持有公司152,479股份[6] - 截至公告披露日,罗杰尧未持有公司股份[10]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30 18:18
审计机构情况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2]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注会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904人[3] - 天健2024年业务收入29.69亿,审计收入25.63亿,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3] - 天健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56家,审计收费7.35亿[3] - 天健因华仪电气案承担5%范围内连带责任[4]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等[5] 费用及审议 - 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控审计费80万元(含税)[9] -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2025年审计机构[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12]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2025-10-30 18:18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战 略规划布局,并结合人员工作侧重及岗位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 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苏梅、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 人员伍松、杨波、FU RAOSHENG 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 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 10 名,分别为:凌云剑、王卫国、缪 培凯、李玉良、赖安平、曾煜、陈勇君、苏梅、李蓉、陈干。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岗位职责变动及到龄退休,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及 FU RAOSHENG 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8:00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59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下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A203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股份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
松井股份(68815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3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 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205,881,529.40 1.18 553,414,015.38 5.05 利润总额 10,292,663.66 -69.48 24,313,035.09 -6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2,87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9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 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证券与投资发展中心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9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的关联交易[17] - 交易金额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并聘请中介评估审计[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与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交易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计算 - “提供财务资助”等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21] 关联交易限制 - 不得对六种情形关联交易审议决定[23] - 高溢价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需提供承诺[23] 特殊关联交易 - 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25] - 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审批[25]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签协议[25] 关联人监管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5] - 关联人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究责任[25]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本 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受董事会指导,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 独立开展工作,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应当保持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 人干涉。 审计监察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考核,应当经由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 第六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审计职能包括: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 《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