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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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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18:18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4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010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1,173.6486 万 股的 0.0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8:18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3] - 授予价格为19.11元/股[3] - 向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万股限制性股票[3]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28 18:18
股权激励限制 - 公司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的20%[2] - 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的1%[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熊开阔获授限制性股票1.6万股,占授予总数0.92%、股本总额0.01%[3] - 4名核心骨干共获授7.41万股,占授予总数4.26%、股本总额0.07%[3] - 5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9.01万股,占授予总数5.18%、股本总额0.08%[3]
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18:18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
松井股份(68815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18: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松 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松井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由原保荐机构兼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扣除承销 ...
松井股份(68815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8: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松 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松井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7,125,685.24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松井股份(68815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8: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 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松 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松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
松井股份(68815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8:16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天健审〔2025〕2-409 号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松井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2 页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
松井股份(68815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8:16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45,526,492.27元,上年同期589,767,275.81元[22] - 本期净利润87,674,375.89元,上年同期78,264,404.23元[22]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78元,上年同期0.73元[22] - 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886,093.39元,上年同期4,683,007.16元[22] - 本期销售费用56,470,808.74元,上年同期83,835,848.72元[22] - 本期研发费用105,445,010.23元,上年同期90,285,865.33元[22] - 本期投资收益2,237,036.37元,上年同期4,037,272.20元[22] -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 -5,003,187.01元,上年同期 -6,494,761.71元[22] 资产负债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844,211,892.23元,上年年末为808,107,653.50元[18] - 期末流动负债合计414,428,327.11元,上年年末为244,043,503.94元[18] - 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963,070,772.07元,上年年末为763,837,615.95元[18] - 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44,561,771.33元,上年年末为21,332,803.32元[18] - 期末负债合计458,990,098.44元,上年年末为265,376,307.26元[18]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348,292,565.86元,上年年末为1,306,568,962.19元[18] - 期末应收账款为376,487,921.69元,上年年末为303,937,586.34元[18] - 期末固定资产为754,157,701.45元,上年年末为282,058,701.11元[18] -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为57,450,380.99元,上年年末为17,111,961.59元[18]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4,145,569.63元,上年年末为341,905,248.26元[18] 现金流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57,921,203.20元,上年同期为553,681,357.40元,同比增长约36.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665,255,955.91元,上年同期为527,299,466.93元,同比增长约26.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92,665,247.29元,上年同期为26,381,890.47元,同比增长约251.2%[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88,192,795.29元,上年同期为1,500,746,545.63元,同比下降约47.4%[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845,875,490.11元,上年同期为1,848,541,304.37元,同比下降约54.3%[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67,219,357.09元,上年同期为61,599,518.78元,同比增长约171.4%[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52,225,986.20元,上年同期为30,886,857.44元,同比增长约392.8%[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4,993,370.89元,上年同期为30,712,661.34元,同比下降约51.2%[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50,314,855.61元,上年同期为 -289,522,715.55元,由负转正[27] 其他要点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车等领域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产品销售收入[6]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6][8] - 公司及子公司多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缴纳所得税优惠[145] - 公司多家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认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147] - 公司生产的涂料自2015年至2050年免征消费税[149]
松井股份(68815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18:16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松井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