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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1-12 18:16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
帕瓦股份: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18:16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A 座 25 楼 电话:(+86)(571)85151338 传真:(+86)(571)85151513 关 于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网址:http://www.zjlawfirm.com 二〇二四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浙经意字第 027 号 致: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唐满律师、莫少聪律师(以下统称"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5 16:44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 --- | --- | --- | | 1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8,046,917 | 4.99 | | | 伙) | | | | 2 | 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 | 2,494,849 | 1.55 | | |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3 |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2,369,665 | 1.47 | | | 伙) | | | | 4 | 嘉兴平融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0.93 | | 5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1,150,761 | 0.71 | | 6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50,760 | 0.71 | | 7 | 杭州金研学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 | 0.56 | | 8 | 诸暨恒晋融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900,000 | 0.56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4 16:16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 月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 | | 关于 |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 | |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帕瓦股 份")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2-29 15:52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2 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
帕瓦股份(688184) - 2023年12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29 15:36
股份回购和未来发展战略 - 公司基于对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信心,推出股份回购,目的在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1] - 公司未来将紧扣新能源电池材料主赛道,一方面积极推进横向一体化,包括锂电方面瞄准高端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钠电方面快速推进铜基四元、铁基三元的中试到量产,并加大投入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材料等相关领域;另一方面适时推进纵向一体化,包括参股产业链上游相关公司,布局资源品精炼、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等赛道[5] 下游客户合作情况 - 与厦钨新能签署未来三年战略合作协议,预计2024年不少于2万吨,2025年不少于3万吨,2026年不少于3万吨,三年合计不少于8万吨[3] - 与广东邦普升级合作产品,未来重点围绕单晶型NCM6系4.35V高电压方向[3] - 与长远锂科构建战略关系,着力推动多晶型高镍、超高镍产品的出货[3] - 与巴斯夫杉杉推动完成碳足迹认证,供货节奏逐渐恢复[3] - 与贝特瑞以多晶型高镍产品为切入点,不断夯实合作关系[3] 钠电材料和业绩情况 - 公司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方向前瞻布局,相关专利已于2022年8月完成授权,截至三季报已向中科海钢、厦钨新能、多氟多等客户完成数十吨级产品出货[3] - 前三季度,尤其上半年,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行,带动公司出货产品平均单价下降,下游客户短期采购意愿下降,行业进入去库存状态,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4] - 第三季度,公司产品出货结构优化,单晶型NCM7系超高电压产品出货占比回到去年全年水平,但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行导致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偶发性错配,致使毛利率下滑,业绩和单吨净利润出现下滑[3][4] 募投项目和生产工艺 - IPO募投一期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竣工并具备投产条件,二期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目前仍在建设过程中[8] - 公司采用半连续法生产工艺,经过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产品具有微粉少、球形度好、粒度分布集中等特点,既可实现对不同产品需求的高效切换,又可提高产品一致性和生产效率[9] 订单情况和股价提振 - 2023年以来,受上游资源价格波动、行业库存及需求变化影响,公司月度订单不确定性有所加强,但三季度以来,受下游终端需求带动,订单环比修复较为明显,第四季度继续保持稳定改善趋势[6]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股份回购方案,未来如有其他提振股价的措施,也将及时公开信息披露[11]
帕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7 18: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帕瓦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关联董事王苗夫、王 振宇、王宝良、姚挺、张宝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8:56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6,968,50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6,968,5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1.5299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1.529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3-12-27 18:5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召开专门会议, 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按照公平自愿、公允合理的交易与定价原则进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玉龙、郑诗礼、邓超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郑 ...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27 18: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委员会名称 | 调整前名单 | 调整后名单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刘玉龙(召集人)、王振宇、邓超 | 杨迪航(召集人)、王振宇、邓超 | | 提名委员会 | 邓超(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 邓超(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郑诗礼(召集人)、张宝、刘玉龙 | 郑诗礼(召集人)、张宝、杨迪航 | | 战略委员会 | 张宝(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 张宝(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 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杨迪航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任职生效前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 议案》。 特此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