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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68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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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帕瓦(68818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出售部分募投项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6-03-13 19:01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51.88元,募集资金总额17.4288561716亿元,净额15.9513004393亿元[1] 项目投资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总投资7.871082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871082亿元[5]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终止)总投资4.72269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722697亿元[5] - 补充流动资金2.5亿元[5] 项目进展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全部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6]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8月,后于2026年1月终止[6][7] 资产出售 - 公司拟出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资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面原值1.721668亿元,账面净值1.279824亿元,交易价格7368.3183万元[9] - 交易对方为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 - 拟出售标的土地总面积80218㎡,无证房屋建筑总面积52632.9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11] - 公司累计投入“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909398亿元[11] - 标的资产2024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1.712287亿元,已计提折旧、摊销249.06万元;2025年9月30日账面原值1.721668亿元,已计提折旧、摊销340.71万元[12]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厂房评估价值2378.7587万元,与其账面净值7728.910119万元相比存在大幅折价[14] - 帕瓦兰溪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交易定价为73,683,183元[15] - 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为49,895,596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50,693,328.09元[15] - 土地补偿费49,895,596元,房屋补偿费23,787,587元,合计补偿金额73,683,183元[17] 交易条款 - 协议签订7个工作日内,20,000,000元“新产品研发补助”与补偿款等额抵扣[17] - 乙方30日内配合注销被收回不动产权等相关证件[17] - 乙方完成地块腾空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20,000,000元补偿款[17] - 乙方收到约定补偿款1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补偿款33,683,183元[18] - 甲方逾期支付收购款,每日按未支付收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18] - 乙方逾期注销权证或腾退清空,每日按已支付收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18]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2026-03-13 19:00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51.88元,募集资金总额17.4288561716亿元,净额15.9513004393亿元[3] 项目进展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竣工结项[5]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原计划2026年8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于2026年1月终止[6] 项目投资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总投资7.871082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871082亿元[7]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总投资4.72269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722697亿元[7] - 补充流动资金2.5亿元[7] 资产交易 - 兰溪开发区委员会有偿收回“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土地及在建工程,交易金额7368.3183万元,实际成交5368.3183万元[2][9] - 交易价格73683183元,账面成本12798.24万元,交易价格较账面值溢价-42.43%[11] - 2026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出售资产议案,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买方为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2][13] - 交易标的土地总面积80218.00㎡,无证房屋建筑总面积52632.91㎡[15] 资产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17122.87万元,已计提摊销249.06万元,减值准备4077.73万元[17] - 2025年9月30日账面原值17216.68万元,已计提摊销340.71万元,减值准备4077.73万元[17] - 2024年公司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4077.73万元[18] 评估情况 -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49895596元,增值率-1.57%;在建工程评估价值23787587元,增值率-69.22%[22][25] - 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及成本逼近法,在建工程评估采用成本法[22][25] - 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17日,评估价值49895596元与账面净值50693328.09元几乎持平[22][23] - 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17日,评估价值23787587元[25] 补偿情况 - 土地补偿费49895596元,房屋补偿费23787587元,合计补偿金额73683183元[29] - 以20000000元“新产品研发补助”与甲方应支付补偿款等额抵扣[29] 支付安排 - 乙方30日内配合注销被收回不动产相关证件[29] - 乙方完成地块腾空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20000000元补偿款[30] - 乙方收到上述补偿款1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补偿款33683183元[30] 违约条款 - 甲方逾期支付收购款,每日按未支付收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30] - 乙方逾期注销权证或腾退清空,每日按已支付收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31]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03-13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通讯召开[2] - 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3]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公告详情 - 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3月13日上交所《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4]
ST帕瓦(688184.SH)业绩快报:2025年净亏损6.98亿元
格隆汇APP· 2026-02-27 18:04
2025年度业绩快报核心数据 - 公司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73亿元 [1] -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8亿元,即亏损6.98亿元 [1] - 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94亿元,即亏损6.94亿元 [1]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 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聚焦优质订单,对销售结构进行了优化精简 [1] - 由于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开支相对刚性,销售结构的精简优化未能有效摊薄固定成本 [1] - 基于谨慎性要求,公司对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 -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当期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 [1]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6-02-27 18:02
风险警示 - 2025年5月6日公司A股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2024年度财报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2][4] - 2025年7月28日起公司A股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2][5]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15日选举王振宇等组成第四届董事会,王振宇为董事长,聘任方琪为总经理[6] 内控措施 - 财务部门进行三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8] - 编制销售出库等制度,开展内控环节制度修订[9] -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推送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10] - 招聘更专业内部审计人员充实配置[10] - 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全面梳理内控[6][10] - 优化股东会会议流程,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10] 资金占用 - 张宝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8月1日涉嫌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9月5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11] - 2026年2月5日相关案件被移送起诉[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占用款项3000万元[12]
帕瓦股份(688184) - 2025 Q4 - 年度业绩
2026-02-27 17: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73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9.01%[5] -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79亿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收窄3.94%[5] - 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4.40元,较上年同期的-4.58元改善3.85%[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 - 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11%,较上年同期的-29.88%恶化61.01个百分点[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与权益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5.0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47.87%[5] -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8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46.72%[5] -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6.80元,较期初的12.87元下降47.12%[5] 公司资本结构变动 - 公司注销股份220.636万股,总股本由1.6125亿股变更为1.5905亿股[4] 业绩表现原因说明 - 业绩影响包括主动调整销售结构及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6] - 总资产下降主要系偿还大额到期应付款及本期亏损所致[8]
ST帕瓦与浙江路加加工合同纠纷终审落定: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巨潮资讯· 2026-02-25 10:18
诉讼案件概述与判决结果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T帕瓦)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加工合同纠纷 [2] - 纠纷源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ST帕瓦委托浙江路加加工硫酸盐并提供原料 [2] - ST帕瓦指控浙江路加在持有合计约122.84万公斤货物的情况下,既不履行加工义务也未返还原料 [2] - 公司先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货物或折价赔偿 [2] - 因不服一审判决,ST帕瓦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诉讼进展与公司声明 -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目前诉讼事项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3] - 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的执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 - 公司强调,截至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案件诉讼结果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25 01:17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结果 - 公司作为上诉人(一审原告),就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提起二审上诉,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6] - 案件源于2024年11月12日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硫酸盐并提供原料,但被告既不履行加工义务,也未返还合计**1,228,379.66kg**的货物 [3] - 公司的核心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返还上述**1,228,379.66kg**货物,若不能返还则要求被告折价赔偿 [2][3] 案件进展与公司地位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二审判决,且为终审判决 [4][7] - 公司在该案件中的当事人地位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4] - 公司此前已就一审判决、上诉受理及进展等事项进行了多次信息披露 [6] 对公司财务与经营的影响 -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诉讼事项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2][7] -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7]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案件诉讼结果的公告
2026-02-24 18:15
诉讼相关 - 涉案货物数量为1,228,379.66kg[2][4]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被告签订《委托加工合同》[3] - 被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有1,228,379.66kg货物[4] -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6] 影响情况 - 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预计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7] -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2][7]
帕瓦股份遭刑民追责,投资者维权征集仍在进行中
新浪财经· 2026-02-09 16:32
刑事案件进展与多重罪名指控 - 2026年2月6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告知书,犯罪嫌疑人张宝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重大责任事故一案,已于2025年2月5日由公安局移送检察院起诉 [1][4] - 回顾案情,张宝于2025年6月出具说明,承认通过供应商及销售货款等渠道累计占用公司本金高达1.91亿元,资金多用于个人消费与投资,并于同年9月被依法逮捕 [1][4] - 相较于最初指控,本次移送起诉新增了挪用资金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暴露了公司内部治理的严重缺失 [1][4] 财务内控与监管危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若2025年度内控审计再度告急,公司股票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危机 [2][5] - 浙江证监局曾明确指出公司存在虚增营收、少提存货减值及印章管理混乱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多份定期报告数据失真 [2][5] - 2025年9月,公司及实控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表明公司在治理结构与财务真实性方面存在巨大问题 [2][5] 投资者维权与索赔 - 符合特定交易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区间为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6] - 文中指出,由内幕失控和财务造假导致的股价波动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应准备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