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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韦邦国
2024-01-22 17:4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韦邦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2 17:42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1-22 17:42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韦邦国
2024-01-22 17:40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韦邦国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会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22 1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1 月 22 日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和了解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 专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1-22 17:40
| 证券代码:688219 |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8 |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玉兰女士,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新疆都市报社记者、编辑;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专员;2010 年 5 月 至 2012 年 3 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行政主任专员;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监事;2017 年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2 17:40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 ...
会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01-22 17: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会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会 通股份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海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与解除劳动关系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严禁对任何第三人泄露 已掌握、获知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周海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的情形。 因工作职务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海先生不再直接参与公司具体研发工 作,改为担任公司汽车行业营销部总监。基于周海先生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公司 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海,男,1982 年 12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2 17:40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 ...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1-22 1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