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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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确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运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 ...
建龙微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8 19:56
第四条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管理的原 则。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 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 大会作出决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 科技创新领域,以提高股东回报、增加公司资产收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建龙微纳新 ...
建龙微纳: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8 19:5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公司代码:688357 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
建龙微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 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 当竞争 ...
建龙微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洛阳建龙微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
建龙微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瞻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瞻) 本人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3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 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瞻,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成都瀚江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吉曜玻璃微纤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 今,任青澜(上海)酒业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亲自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关注 公司 ...
建龙微纳: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nof.com/ 报告编码:沪2447YXMUNK I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27号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龙微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建龙微纳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建龙微纳: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 会第 31 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覆盖 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管理制度的 建立健全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对《公司章程》修订 和完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建龙微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8 19: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但情况紧急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应即时通知,及时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记载 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 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 ...
建龙微纳(68835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9:56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5] - 公司总股本83,381,988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0,029,192.8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16,676,398股[5] - 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100,058,386股[5]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3]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 -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87%[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2.65%和11.32%[16] - 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8.57%和14.8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1%[19]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25,977,322.88元,同比下降47.2%[20]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7,009,567.15元,同比增长25.5%[20]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224.16万元,同比增长13.87%,净利润15,303.37万元,同比下降22.65%[24]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237.62万元,同比增长约44.92%[25] - 公司2023年境外销售收入为17,555.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87%[26] - 公司2023年相关新产品销售收入约2,40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94%[26]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3,647,145.75元[21]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合计为-1,129,424.90元[2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60,000,000.00元[23] 主营业务情况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结构中,气体分离领域占比36.761%,同比下降4.50%[24]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结构中,医用健康领域占比30.663%,同比增长25.80%[24] - 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气体分离、生命健康、吸附干燥、环境治理、石油化工与能源化工等领域的分子筛吸附剂和分子筛催化剂等[28] - 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竞争的能力,多种分子筛产品已在多个领域实现进口替代[28] 研发及技术创新 - 公司成功培育出一系列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与新应用,为分子筛新材料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7]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支出4,177.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94%[27] - 公司2023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项[27] -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分子筛产品和技术支持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29] -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核心技术的突破[30] 生产能力及市场地位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是国内分子筛行业引领者之一,产能规模达到全球前列[34] - 公司分子筛产能在2022年末达到47,000吨,国内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35] - 公司在低浓度煤层气富集领域已实现首套应用并通过验收,产品可将2%-5%浓度瓦斯提浓至6%-15%[36] - 公司在汽车制造领域的分子筛产品已开始批量供应海内外客户[37] 环保及社会责任 - 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投入环保资金4475.98万元[152][156] - 公司积极将社会责任融入日常经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156] - 公司通过燃烧尾气余热回用、低氮燃烧改造等措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167] - 公司通过节水设备使用、生产工艺优化等措施降低对水资源的耗用[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