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68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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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17: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基数[7]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所持股票不得转让[10]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上市公司董事等在申请初始登记时,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买卖股票前,买入3个交易日/卖出20个交易日填写问询函,等确认[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填写申报表报告并公告[14] - 计划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5] - 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公司股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6]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0] - 公司董事会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追究责任,违规收益收归公司,可罚款等[1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0] 交易问询 - 交易问询需确认已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且无未公告股价敏感信息[22] - 董事会对买卖问询函的确认有同意或不同意两种情况[24]
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17:47
审计部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审计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6] - 审计部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10] - 审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10]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并评价内控[23]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24] - 审计部提前三天送达通知书,特殊可突击审计[14] 审计结果处理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递交对审计报告书面意见[14] - 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超10年[15]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8]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事务所审计内控有效性[18] - 事务所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20]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7: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工作记录保存十年[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任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8]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两名或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有障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4] - 履职事项需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1] 保障与费用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4]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4] 其他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事项基本情况等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26] - 核查公司披露信息不符督促澄清或更正,不配合可报告相关部门[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7:4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 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中可以有职工代表;如 公司职工人数为三百人以上的,则应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带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1 17:4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目录 |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 ...
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1 17:4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激励性和经 济性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第六条 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 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因 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差旅 ...
丛麟科技(688370) - 丛麟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1 17:46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0.6185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59.76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89,985,6 ...
丛麟科技(688370) - 丛麟科技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1 17:46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上述调整,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丛麟环保科技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丛麟环保科技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丛麟科技(688370) - 丛麟科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1 17:46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以客户需求为主导,以提高 危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率及产品附加值、降低危废无害化处置成本为方向,不断技术 攻关,攻克行业技术难点;同时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投入多项新技术研发项 目,持续巩固深化技术的行业领先水平。2025 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 1,351.4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5.37%;公司在研项目 13 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 利 9 项,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 项。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以"提 升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和经营情况,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自 2025 年度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危废主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聚焦主业强健根基,纵深推进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 ...
丛麟科技(688370) - 丛麟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08-21 17:45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s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弄 3 号 2808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5 日 至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