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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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燃气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中期业绩承压
经济观察网· 2026-02-12 13:04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变动 - 嘉兴燃气主要股东间的一致行动人士协议正式终止 涉及浙江泰鼎投资有限公司 诸暨宇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徐松强及前高管徐华女士四方 [1] - 协议终止后 各方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合计持股约33.18%的权益结构发生调整 [1] - 公司董事会表示 此举不会对日常运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1] 财务与经营业绩 - 2025年中期 公司收入同比减少3.63%至人民币14.615亿元 [2] - 2025年中期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15.49%至7530万元 [2] - 业绩下滑主要受大用户需求减少及天然气销售单价下降影响 [2] 业务运营情况 - 2025年中期 公司总销气量降至3.92亿立方米 [2] - 工商业新用户开发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健 [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12 06:40
文章核心观点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续签了为期36个月的《一致行动协议》,以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和经营的连续性,实际控制人仍为XU QING(徐青)先生 [1][4][9]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17年9月15日签署,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 [1] -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因此原协议有效期将于2026年2月21日届满 [2] - 原协议签署至今,各方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 [3]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 协议于2026年2月11日由XU QING(徐青)先生、徐英女士、冯以琳女士续签 [4] - 协议有效期为36个月,自签署之日生效 [9] - 协议规定,徐英和冯以琳将继续就和泰机电的相关事宜与XU QING(徐青)保持一致行动,并在董事会、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上以XU QING(徐青)的意见为准 [4] - 若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向守约方就每次违约行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8] - 在协议有效期内,除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外,不论各方持股比例是否变化,协议均对各方有约束力,且各方需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承担一致行动责任 [7] 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XU QING(徐青)先生 [9] - 本次续签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9] - 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9]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6-02-10 06:43
核心事件概述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公司原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2月9日到期终止,且不再续签 [1][7][8] - 协议终止后,原一致行动人史清、欧阳宇飞、唐晓峰及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各方将独立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 [7][8]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史清、欧阳宇飞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16] 权益变动具体内容 - **变动性质与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而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然终止,同时欧阳宇飞不再担任瑞启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各方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1][12][14] - **协议历史与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约定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并以欧阳宇飞意见为准,协议期限至公司完成合格上市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上市,故协议于2026年2月9日届满,各方在协议期间均遵守约定,未发生违反情形 [7] - **瑞启通管理权变更**:在《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瑞启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为张棪棪,张棪棪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瑞启通6.7683%的份额 [6][8][11] 变动后股权结构与相关方说明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到期终止后,原协议任何两方或多方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任何一方与公司其他股东(包括前十大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8][10] - **史清的单独说明**:公司收到史清出具的说明函,确认其本人与瑞启通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棪棪及瑞启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张棪棪等人也非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 **股份权利限制**: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 [15] 未来计划与影响 - **未来股份变动计划**: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13] - **对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史清、欧阳宇飞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16]
易天股份(300812.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格隆汇APP· 2026-01-07 21:17
一致行动协议变更 -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于2016年9月2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6年1月9日到期 [1] - 各方于2026年1月7日签署解除协议,三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6年1月9日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为保证公司经营连续性和稳定性,柴明华和高军鹏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1] - 胡靖林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天恒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变更为柴明华和高军鹏 [1]
嘉亨家化(300955.SZ):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杭州拼便宜 股票复牌
格隆汇APP· 2025-12-31 19:27
核心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曾本生先生通过三份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总计29.70%的公司股份给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杭州拼便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意先生[4] -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1月5日开市起复牌[4] 股份协议转让详情 - 杭州拼便宜拟受让曾本生持有的19,555,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1] - 温州苍霄拟受让曾本生持有的5,24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 - 杭州润宜拟受让曾本生持有的5,14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0%[1] 表决权安排 - 股份转让完成后,曾本生先生将放弃其持有的剩余26,000,612股股份(占总股本25.79%)的表决权,但保留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2] - 表决权放弃自第一份股份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并在特定条件(如要约收购完成或相关协议解除)下失效[2] 后续要约收购计划 - 以完成第一份股份转让为前提,杭州拼便宜拟向除其自身及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计划收购21,2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0%[3] - 曾本生先生已承诺将积极配合该次要约收购,申报预受要约且未经同意不得撤回[3] 一致行动安排 - 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与杭州润宜已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并以杭州拼便宜意见为最终决定[3] - 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三方将合计持有公司29.70%的股份及对应表决权[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12-23 06:49
核心事件概述 - ST德豪(002005)股东之间为期18个月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2月20日到期解除,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 [9][12][45] - 协议解除后,原合并计算的一致行动关系拆分为两个独立的股东阵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保持不变 [16][45][54] 股东阵营变动详情 - **原一致行动阵营**:由蚌埠鑫睿、王晟、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五方组成,协议期内合计持有公司 **237,234,804** 股,占总股本 **13.54%** [11][33][47] - **新阵营一(北京风炎系)**: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因存在同一董事(张波涛)且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周新华)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 **124,663,957** 股,占总股本 **7.11%** [14][45][52] - **新阵营二(蚌埠鑫睿系)**:王晟持有蚌埠鑫睿 **90%** 股权,为其实控人,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 **112,570,847** 股,占总股本 **6.42%** [35][45][51] - 两个新阵营均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56] 历史增持与未来计划 - **历史增持**: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2024年6月24日至12月23日),北京风炎与蚌埠鑫睿共同增持公司股份 **123,363,503** 股,占总股本 **7.04%**,其中北京风炎增持 **119,634,003** 股(占 **6.83%**),蚌埠鑫睿增持 **3,729,500** 股(占 **0.21%**) [11][33][49] - **未来减持计划**:股东蚌埠鑫睿计划在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合计减持不超过 **25,741,400** 股,占总股本 **1.4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7,400,600** 股(占 **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340,800** 股(占 **0.48%**) [32][55] - **其他股东计划**:北京风炎系三方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10] 股东背景与持股状态 - **北京风炎系实际控制人**:周新华 [5][6] - **北京风炎系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该阵营董事张波涛同时担任ST德豪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8][45] - **北京风炎系其他持股**:北京风炎旗下其他基金还持有迈普医学(301033)和七彩化学(300758) **5%** 以上股份 [6] - **股份权利限制**:北京风炎系所持ST德豪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况 [15],而蚌埠鑫睿所持 **74,434,947** 股(占其持股的 **95.23%**,占总股本 **4.25%**)被质押,王晟所持 **34,406,400** 股(占其持股的 **100%**,占总股本 **1.96%**)被司法冻结 [3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7 04:01
核心事件概述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龚轶与一致行动人卢万松、王绍泽于2016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解除 [2] - 为巩固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王鹏飞、龚轶与卢万松续签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24个月至2027年12月15日,王绍泽基于个人意愿不再续签 [2][5][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王鹏飞和龚轶,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7][9] 权益变动详情 - 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王鹏飞、龚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股份40,099,643股,占比为32.71% [8] - 权益变动后,因王绍泽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王鹏飞、龚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股份降至38,097,643股,占比降至31.08% [8]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变动 [2][8] 协议背景与履行情况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16年12月15日签署,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巩固控制权,协议首期有效期六年,届满前若未提出解除则自动续展三年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均与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4]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自2022年2月10日于科创板上市以来,治理规范有效,经营管理及内控管理水平有长足进步 [9] - 本次协议变更有利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9][10] -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运作,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正常运转,并敦促主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9]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原协议到期解除及新协议续签符合相关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 [10] - 保荐机构确认,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日常经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管理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 [10]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11]
东微半导(688261.SH):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2-16 19: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联合创始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并巩固公司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与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于2016年12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约定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就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1] - 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首期有效期为六年,届满前若实际控制人未提出到期解除,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展三年[1] 协议执行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经营发展事项时,均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1] - 各方均充分遵守了原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1]
创达新材IPO控制权稳定性遭问询,董事长张俊、副董事长陆南平为实控人
搜狐财经· 2025-12-11 10: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达新材,成立于2003年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高性能热固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环氧模塑料、液态环氧封装料、有机硅胶、酚醛模塑料和导电银胶等电子封装材料 [1] 股权结构与控股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为张俊、锡新投资、陆南平、绵阳惠力 [3] - 张俊直接持有公司15.8706%的股份 [3][4] - 锡新投资持有公司11.1117%的股份 [3] - 陆南平直接持有公司7.6672%的股份 [3][4] - 绵阳惠力持有公司17.2245%的股份 [3] - 上述控股股东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及相关协议所享有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3] 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俊、陆南平 [4] - 张俊直接持股15.8706%,并通过持有锡新投资48.6806%的出资份额间接控制公司11.111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6.9823%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4] - 张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4] - 陆南平直接持股7.6672%,并通过持有绵阳惠力37.1533%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7.224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4.8917%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4] - 陆南平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4] 一致行动协议与稳定性安排 - 2022年1月,张俊、陆南平、锡新投资、绵阳惠力共同签署了有效期5年的《一致行动协议》 [4] - 为回应北交所问询并维持控制权稳定,上述各方及实际控制人已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5] - 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有效期修订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5] - 补充协议规定,若在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完成北交所上市但未满36个月,则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之日 [5][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各方如无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将协议续签五年 [5][6]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7 14:39
一致行动协议延期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太友与股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王冬平、谢美华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原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9日(即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满3年之日)[1] - 该协议约定,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提案权、表决权)时,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需与李太友保持一致行动[1] - 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仅限于行使股东权利事项,不影响各方主体及其所投资企业的独立性,包括独立进行投资决策、业务投标等[1] 协议执行情况及股权结构 - 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股东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李太友直接和间接共控制公司股份34,0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22%[2] - 股东大地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0,000股,占总股本的9.6687%;王冬平直接持有1,961,900股,占2.2186%;谢美华直接持有2,158,100股,占2.4405%[2] 补充协议核心内容 - 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各方于近日签署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9日[3] - 各方将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3] 对公司的影响 - 签署补充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太友[4] - 实际控制人李太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未发生变化,不触及权益变动[4] - 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