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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7 04:01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微半导")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 生、龚轶先生,与卢万松先生、王绍泽先生在2016年12月份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 《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解除。为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 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龚轶先生与卢万松先生于2025年12月15日签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 称"新《一致行动协议》")。王绍泽先生基于个人意愿不再续签新《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再与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涉及其他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 ...
东微半导(688261.SH):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2-16 19: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事项时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均充分遵守了原协议的约定,各方未 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格隆汇12月16日丨东微半导(688261.SH)公布,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为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并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两人与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于 2016年12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 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的首期有 效期为六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届满前若实际控制人未提出到期解除,则协议的有效期自动续展三 年。 ...
创达新材IPO控制权稳定性遭问询,董事长张俊、副董事长陆南平为实控人
搜狐财经· 2025-12-11 10:18
瑞财经 王敏 12月9日,据北交所官网,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新材")及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披露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涉及客户稳定性及控制权稳定性等。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2022年1月张俊、陆南平、锡新投资、绵阳惠力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有效期5年。 北交所请创达新材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1-6的要求,补充说明创达新材控股股东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的具体安排及有效性。 对此,创达新材回复称,为维持上市申请期间及上市后一致行动关系的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张俊、上 海锡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新投资")、陆南平、绵阳市惠力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绵阳惠力")及实际控制人张俊、陆南平已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2022 年1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由"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内,各方如无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将本协议续签五年。"修订为:"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28年 12月31日;若在前述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经充分协商,李太友与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于近日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9日,并按 照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继续在行使美腾科技股东权利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太友,实 际控制人李太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未发生变化,不触及权益变动;《一致行动 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鉴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腾科技")实际控制人李太友与公司股东大地工 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王冬平、谢美华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的《关于在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 期,各方于近日签署《〈关于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事宜的协议〉的补充协 议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于2017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时采取一致行动 [1] - 原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4日 [1] -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际控制人一致同意将协议有效期延长18个月 [1] 实际控制人持股及任职情况 - 高伟荣持有公司25.98%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 [2] - 高亮云持有公司6.55%股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 高时会持有公司1.61%股份,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 - 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协议续签主要内容 - 本次签署为对2017年《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 [3] -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权利义务仍按原协议执行 [3] -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原协议届满日(2025年11月24日)起延长18个月 [3]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 [5] - 续签有利于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 续签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02:22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于2017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4日 [1] - 鉴于原协议即将到期,三方于2025年11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18个月 [1][3] 实际控制人持股及任职情况 - 高伟荣持有公司25.98%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 [2] - 高亮云持有公司6.55%股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 高时会持有公司1.61%股份,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 - 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协议续签主要内容 -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对2017年《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除延长有效期外,各方权利义务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3] -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原协议届满日(2025年11月24日)起延长18个月 [3] - 协议一式伍份,各方各持壹份,其余用于申报或备案 [4]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 [5] - 续签有利于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0 02:55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最初于2017年8月3日签署,并于2020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两次续签,本次续签后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2][7] - 截至公告日,四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38,240股,占总股本的15.28% [1] - 公司控股股东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05%,四位实际控制人在水星控股合计出资67,000,000元,占总出资额的59.29% [1]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各方在处理需由公司股东会或水星控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和行动 [3] - 在提案和表决方面,各方需事先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若出现意见分歧,以李来斌和谢秋花(即甲乙双方)的一致意见为最终意见 [4] - 若丙方(李裕陆)或丁方(李裕高)与甲乙双方意见分歧且最终未能保持一致,则视为其已将相关股东权利授予甲方(李来斌)行使 [6] -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或水星控股股权,其新购入或剩余的股份/股权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需按本协议约定一致行动 [7]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修改协议 [7]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四人 [8] - 协议续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布局,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8]
水星家纺(603365.SH):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1-19 17:43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于2025年11月19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有效期将延续至2025年11月19日届满[1] - 此次续签旨在实现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保障公司经营健康发展[1] 协议历史沿革 - 四位实际控制人首次于2017年08月0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于2020年11月19日首次到期后已续签三年[1] - 协议于2023年11月19日再次到期后已续签两年[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签署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原定有效期为36个月,将于2025年11月16日期满 [1] -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近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1] 补充协议核心内容 - 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将原协议有效期延期六个月,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一致行动 [2] - 协议有效期自签章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6] -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对各方继续有约束力 [7] - 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在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及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与甲方黄淦雄保持一致行动 [4] - 若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同意以甲方黄淦雄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5]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持续稳定公司控制权而进行,有利于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淦雄,其直接持有公司53,987,400股,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194,7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5.70% [8]
雄塑科技(300599.SZ):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1-14 16:41
一致行动协议核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雄进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原定于2025年11月16日到期 [1] -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各方于2025年11月14日签署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1] - 协议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