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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山(68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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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6:20
回购方案 - 实施期限为2024/02/28 - 2025/02/27[2] -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 - 5000万元[2]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281.7364万股,占比0.88%[2] -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9.466063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20元/股 - 27.30元/股[2] 价格调整 - 原上限不超38元/股,调整后不超25.37元/股,7月9日生效[4] 7月回购 - 7月回购1666341股,占比0.52%[5] - 7月最高价12.75元/股,最低价11.20元/股[5] - 7月支付资金19896110.18元[5] 截至7月31日 - 成交最高价27.30元/股,最低价11.20元/股[5]
山外山: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2024-07-15 16:46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反映意见。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48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
山外山: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2024-07-09 20:11
回购情况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3]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25.37元/股[4] - 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为118.26万股 - 197.08万股[9] - 截止2024年7月9日累计回购股份1,151,023股,金额30,098,550.45元[9] - 按上限测算预计仍需回购约81.99万股,占比0.26%[10] - 按下限测算预计仍需回购约3.15万股,占比0.01%[10] 权益分派 - 拟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转增4.9股[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9日[6] - 总股本215,648,085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数相同[9]
山外山: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4-07-08 20:02
权益分派 - 以总股本215,648,08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红利0.20元,共派43,129,617.00元[3] -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105,667,561股,分配后总股本为321,315,646股[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4] - 除权日为2024年7月9日[6] 股份上市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76,078,175股[7]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9日[7]
山外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4-07-01 17:38
股权激励 - 核心技术人员秦继忠获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0.56%、总股本0.03%[2] - 86名中高层及其他员工获授207.815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19.44%、总股本0.96%[2]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13.815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总股本0.99%[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00%[2]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特定人员[2]
山外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1 17:3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6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6月14 - 23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2] - 2023年7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7月10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13] - 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议案[13] - 2024年7月1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3] 授予情况 - 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213.8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21.54元/股[15] - 2024年7月1日确定预留授予日为当日[18] 授予条件 - 最近一年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20][21] - 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2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违规等情况[22] 其他 - 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尚需信息披露[22][23]
山外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7: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02/28~2025/02/27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5.1023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3% 累计已回购金额 3,009.85504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17 元/股~27.3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42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
山外山: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1 17:38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2024/7/8 | 2024/7/9 | 2024/7/9 | 2024/7/9 |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41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15,648,085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129,617.00 元,转增 105,667,561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 为 321,315,646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三、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 2023 ...
山外山: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01 17:38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4年7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3] - 授予87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 - 预留授予数量为213.8150万股[3] - 授予价格为21.54元/股[3] - 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20]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6月12日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3年7月3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2024年4月24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议案[8] 归属安排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比例各50%[24] 获授人员情况 - 核心技术人员秦继忠获授6.00万股[25] - 中高层及其他员工(86人)获授207.8150万股[25] 费用摊销 - 预留授予需摊销总费用602.72万元,2024 - 2028年分别摊销86.44万元、172.89万元、172.89万元、128.47万元、42.02万元[33] 合规情况 - 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授予程序等均合规[27][37]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2日[40]
山外山: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4-07-01 17:36
激励计划核查 - 公司监事会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与《激励计划(草案)》范围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3] -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