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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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震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
震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7:54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 | (四)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 | (四)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 | | --- | --- | --- | | |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 | | 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以 | 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以 | | | 上的股东提名。 | 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 | | |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 | | |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 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 | | |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 利。 | | | 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 | |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 | | 监事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 | | 会确定,董事会及监事会负责对候 | 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 | | 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不得 |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 | | 选举未经 ...
震有科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11 17:54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91.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29%,用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单位:万元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1 | 下一代 ...
震有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震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震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 ...
震有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开1次会,提前3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提名流程 - 提名董高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职责与披露 - 负责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8]
震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7:5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深 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 ...
震有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履职要求 - 至少每年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情况[9]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意见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5]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18]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18]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0]
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7:52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国庆、黄福平、张国新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一、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震有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7:5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型 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