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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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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12-15 18:18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3,770,000 股。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3,77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因 12 月 24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 号), 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22,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123,065,736 股, 首次公开发行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3-12-12 18:5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5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 11,272.8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4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15 日及2023 年3 月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 了首次回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08 16:56
|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7 | | | 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 | | 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 | | | 议案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的议案》 | 24 |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1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7:5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 1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7:5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0\equiv\Xi\neq+\Xi\Xi$$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9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1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54 | | 第十二章 | 附 则 | 55 |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由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经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360900667497406N。 第3条 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决定。 2020年12月2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17:56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 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 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 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7:5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 1 页/共 10 页 第1条 为规范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3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4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5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6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4 17:56
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8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 ...
明冠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04 17:5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明冠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公司《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7:5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明冠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