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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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关于投资建设研发大楼项目的公告
2024-02-28 17:50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研发大楼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核心技术上的自主性,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项目选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天目山路以南、金沙江路以西。 相关风险提示: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 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 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精密制造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和研发能力对于本行业企业的发展 至关重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保障。随 着下游 MEMS 以及半导体芯片封测行业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精微电子零部 件和元器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在高 ...
和林微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2-28 17:50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 件扩产项目"、"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
和林微纳: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4-02-28 17:50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6 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认购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以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主 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形式,投向新材料、新能源、智能 制造、数字经济等及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项目。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基金份额的 4.9875%;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 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 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 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 ...
和林微纳: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1-26 16:56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元晟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 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 | | 拟存放募集资 | | --- | --- | --- | --- | --- | | 号 |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8:26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18,228.99万元,同比降21.25%[10] - 2023年1 - 9月净利润 - 2,236.59万元,扣非后 - 3,459.70万元,由盈转亏[10] - 2023年1 - 9月管理费用2,142.36万元,同比增67.97%[11] - 2023年1 - 9月研发费用5,839.30万元,同比增54.33%[11] 合规情况 - 公司治理等重大方面符合要求[17] - 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问题[4] - 资产完整,独立性良好,无违规占用资金[6][7] - 募集资金使用无违规[8] - 无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9] 经营情况 - 主要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重大不利变化[11]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3-12-19 18:08
募集资金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9,874,453股,募资699,999,973.17元,净额689,518,487.85元[1]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0,000.00万元,调整后68,951.85万元[4] 项目投资 - MEMS工艺晶圆测试探针项目承诺投资43,594.00万元,调整后不变[3] - 基板级测试探针项目承诺投资12,464.00万元,调整后不变[4]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3,942.00万元,调整后12,893.85万元[4] 项目实施 - 新增UIGREEN株式会社为MEMS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增日本[5] - 2023年12月18日会议通过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议案[11] - 独立董事等均同意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12][14][15]
和林微纳: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8 17:2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3][4] - 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5][7] -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8 17:18
新策略 - 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议案[1] - 独立董事认为此举基于实际需要,符合主业方向,不损害股东利益[1] - 独立董事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2]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8 17: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3] - 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任职资格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任职后每2年后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6] - 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6]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6]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上交所收到公司报送材料5个交易日后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 出现影响独立性情形,30日内辞职,未辞职董事会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2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0]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9] - 审计等委员会中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发表公开声明[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责任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事宜[3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8]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34] - 提供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36] 其他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等需关注[31]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8 17:18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9] 会议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4] - 意见分歧无法一致时,董事会分别记录意见[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5]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会议召开及日常工作[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