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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1 19:07
上市与发行 -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10] -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101万股新股[10] - 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10] - 上交所通知批准公司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10] 审计报告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司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 激励计划人员 - 激励对象共计29人,占2023年末公司员工总数1107人的2.62%[14] - 总裁李民等多人获授不同数量限制性股票[22] 回购情况 - 2023年8月公司计划回购资金3000 - 5000万元,价格不超163元/股[18] - 2024年2月调整回购资金为7000 - 9000万元[19] - 截至2024年7月29日,完成回购1209885股,资金70997620.09元[20] 激励计划股份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8%[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04元/股[30]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4个月[2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24] - 各归属期有不同归属比例和时间范围[26] 激励限制条件 - 激励对象任职和离职后股份转让有限制[27] - 部分情况不得授予和归属限制性股票[32] 业绩目标 - 2025 - 2028年有不同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定点目标[33][34] 归属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有不同归属比例规则[34][3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1月1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8][39][44]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后续程序[41] 其他要点 - 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自筹[45] - 激励计划目的是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46]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7]
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1-01 19:0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8%[7][33] - 激励对象29人,占2023年末员工总数2.62%[9][25] - 授予价格32.04元/股[9][4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4个月[9][40] - 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6] 回购情况 - 2023年8月计划回购资金3000 - 5000万元,2024年2月调整为7000 - 9000万元[30][31] - 截至2024年7月29日,实际回购1209885股,资金70997620.09元[31]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10%,二至四个归属期分别为50%、20%、20%[42][44] - 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期限分别为16、28、40、52个月[7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8年各归属期有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定点目标值与触发值[53][55] - 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均达标,激励对象方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0][51][52][53][57] 费用与计算 - 预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约3203.35万元[77] - 2024 - 2029年摊销成本分别为103.36、1240.33、1080.25、527.11、211.76、40.54万元[77] - 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公允价值[75] 实施程序 - 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11][12][41][6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披露情况说明[28][61]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作废[52][87][90][92][9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股票可按规定归属[91][92]
海优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01 19:07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4] - 授予安排、归属安排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4] - 监事会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意见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5]
海优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1-01 19:0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69.94元,募资总额146943.94万元,净额134690.64万元[1] - 超募资金74690.64万元[4] 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合计投资60000.00万元[5] - 2021 - 2024年累计使用超募资金66690.64万元[6][7][9] - 拟用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占比10.71%[10] 审批情况 - 2024年11月1日董监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监事会同意提交审议[15] - 保荐机构无异议[17]
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1-01 19:07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办法[1] - 考核范围为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4] 业绩目标 - 2025 - 2028年各年营收有目标及触发值增长率[8] - 2025 - 2028年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定点有目标及触发值[8]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按指标完成情况分100%、80%、0%归属[10] - 个人层面按考核分数分100%、60%、0%归属[11] 考核安排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12] -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5]
海优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1-01 19:07
股东大会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9日14点,网络投票同日[11][12] - 会议地点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12] 投票权征集 - 独立董事唐侃征集2024年11月13 - 15日投票权[4][5][14] - 征集对象为11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册股东[14] 审议议案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2][22] 授权委托 - 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至股东大会结束[23] - 唐侃无公司股票及利害关系[5][7]
海优新材: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1-01 19:0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公司获准发行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69.94元,募资总额146943.94万元,净额134690.64万元[3]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4690.64万元[5]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6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0000万元[6]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 - 2024年3月多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7] - 公司拟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额10.71%[3][9]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8000万元[8] 资金使用承诺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3][11]
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1-01 19:07
新策略 - 2024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42万股[1] - 总裁等多人获授不同数量股票,22名骨干共获授136万股[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及累计涉及标的股票未超规定比例[2]
海优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1 19:0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3位监事全到[2]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3][4] - 监事会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交[5]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将公示,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6][7]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同意提交[8]
海优新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10-30 18:08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380,478.51元[8] 数据详情 -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86,380,478.51元[2] - 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冲回3,940,018.22元[5] - 2024年前三季度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0,328,659.94元[7] - 2024年前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增加90,328,659.94元[7] - 2024年前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50,904,939.47元[7] - 2024年9月30日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3,566,722.83元[7] 其他 - 应收账款不同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有明确标准[4] - 2023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为124,143,002.36元[7] -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以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为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