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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优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 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 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出现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 的"低级错误",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上述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四)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配备充足、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加强对定期报告关键信息 的复核,确保定期报告信息准确、完整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安排 落实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勤勉履职, 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 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1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 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为董 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 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 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对外的捐赠 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六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分之一以上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7 18: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一)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预付款失去实际业务支 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水平,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承担费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8:47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 会秘书一名。 第五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