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搜索文档
恒坤新材(6887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2 20:1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1%、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批准[11] 会议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2/3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信息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及时披露[18] 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18]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等金额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8] - 与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9]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 重大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金额重新审批[21] - 关联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第三方价格等原则[22]
恒坤新材(6887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20:18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公司可给持股超5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8] - 被担保对象需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等[11] -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获担保[9] 申请与审核 - 申请担保人需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资料[10] - 财务部与法务人员调查申请担保人、反担保方需分析其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等[16] - 董事会审核申请担保人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16] 担保原则与限制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拒绝强令担保行为[5] - 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及相互提供担保[5] - 对外担保需取得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5] 审议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0]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信息披露 - 当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有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31] - 公司如需履行担保责任必须经证券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31]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时,责任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32]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5]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情况并提供资料[35]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网站或报刊披露相关内容[36] - 被担保人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6]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人员有保密义务[35] 责任追究 - 公司相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责任或处理[37]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37] - 责任人无视风险对外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7] - 担保过程中责任人违反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提请修订[41]
恒坤新材(688727) -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2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注册,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931.9600万元[7] - 发起人易荣坤持股95%,陈江福持股5%[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44931960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2] - 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22]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28][29]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27][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30日内决定是否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3][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有流程和时间要求[44][45] - 董事会等有权提提案,1%以上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47] 交易与担保审批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事项[36] - 六种情形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3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38] - 六种情形重大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8][3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9]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7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75]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4]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有金额标准[10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之日起生效[138][139]
恒坤新材(6887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12 20:18
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相关工作[2]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2] 管理原则与目标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目标是使股票市场与内在价值趋于一致,增强竞争力[3] 职责与沟通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指定董秘组织协调工作[4]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工作开展与会议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5]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7]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恒坤新材(6887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2 20:18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1日内内部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0] - 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须发生前报告[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4] - 预计年度等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6]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6] - 实现扭亏为盈需及时报告[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及时报告[10] 报告相关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34] 报告流程与时间要求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2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需预报重大信息[27]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27] - 重大事件相关协议内容或履行情况变更等需及时报告[27]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相关情况[27]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需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36] 保密与监督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控股股东等对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32]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32]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3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8]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4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执行[4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46]
恒坤新材(688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20:18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决定方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3][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内部董事按管理职务领薪酬,外部董事领职务津贴[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7]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等费用[8] 薪酬调整与追索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不予发放离任人员薪酬并可追索扣回[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恒坤新材(6887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20:18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15] 适用责任人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责任人[9] 财务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人员责任与确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5]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豁免披露,被泄露或传闻时应核实披露,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5][6]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并及时披露[16][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32]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信息公布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外公布,他人需授权[22]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秘书组织披露[2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编制,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25] 重大事件报告与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和秘书,秘书组织披露[26] 文件签署与知会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需知会秘书,特殊情况事后报送[28] 临时报告审核与披露 - 秘书评估审核材料,履行审批手续后公开披露临时报告[28] 文件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9] 违规处理备案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有关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7] 信息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流程包括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等多环节[30][31] 向监管部门报送流程 - 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4] 人员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46] 保密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保密工作[41] 子公司报告责任 -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42] 失职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知情人失职违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6]
恒坤新材(6887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12 20: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披露与备案 - 涉及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10] - 公司需在年报等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证券交易情况[16]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6] - 知情人受处罚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17] - 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披露内幕信息管理执行情况[17] 其他规定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股和转增合计达十股以上[12]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13] - 公司应要求知情人保密,禁止其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15]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6]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7]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 - 制度与后续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
恒坤新材(68872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2 20:18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2][3]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 每半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1] - 日常随时向董事长汇报工作[27] 总经理办公会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24] - 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关联法人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且不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2] - 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紧迫问题由总经理裁定[25] 财务总监职责 -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等多项职责[26]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签订聘任合同[29] -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由聘任合同规定[29] - 总经理违规董事会有权解聘并告知理由[29]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和修改,负责解释[32][33] - “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31] - 文档时间为2025年12月[34]
恒坤新材(688727)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2-12 20:18
审计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为其专门工作机构[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审计权力 - 审计部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经营管理资料[10] - 审计部门有权对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11] 审计与人事关联 - 公司考核、奖惩、任免负责人时应将内部审计结论作为重要依据[12] 审计计划与实施 - 审计部门以风险为导向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14] - 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包括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三个阶段[14] 审前准备 - 审前准备阶段需成立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签发审计通知书[14]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21] 审计整改 - 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审计结论制定整改计划并报送结果[17] 报告审批 - 审计报告及整改计划需报相关领导及董事长签批后送达被审计单位[23] 审计复核 - 审计工作事项实行分级复核制[21] 审计奖惩 - 审计部门可对遵守法规、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表扬或奖励建议[23] - 公司可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23] 审计责任 - 审计人员未按规定履职将被追究责任[23] - 公司可对不配合审计等情形的部门或个人追究违规责任[2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