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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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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1 号 我们接受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国华网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 第 21501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 录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1 号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11 号 审计报告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 | ---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87 | 审计报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11 号 | 目录 | | --- |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国华网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
国华网安(00000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2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5022号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国华网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国华网安公司于20 ...
国华网安:2024年报净利润-1.32亿 同比增长15.92%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02:25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4317.62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34.18%,较上期变化: 94.40万股。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 | 增减情况 | | --- | --- | --- | --- | | | | 例(%) | (万股) | | 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420.68 | 19.17 | 不变 |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 | | | | | 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29.52 | 4.19 | -132.38 | | 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1.59 | 3.18 | 不变 | | 魏巍 | 355.37 | 2.81 | 新进 | | 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5.53 | 2.66 | 不变 | | 李映彤 | 131.61 | 1.04 | 不变 | | BARCLAYS BANK PLC | 39.26 | 0.31 | -77.04 | | 孟三峰 | 35.96 | 0.28 | 不变 | | 李炳松 | 34.62 | 0.27 ...
国华网安(00000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至少包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永平)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开各项工作,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肖永平,出生于 1966 年,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 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 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 研究会副会长,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 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 副主任等职,现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夏萍)
2025-04-29 02:1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仇夏萍,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11 日担任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勤勉 地履行职责,出席所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一些重要事项提出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仇夏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在金融企业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6 年, 曾任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通期货、开元投资等两家公司董事,富国基金、海 通证券、海通吉禾、海通创意等四家公司监事,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有其他兼职情况。 报告期(指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下同)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
国华网安(000004) - 公司章程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 ...
国华网安(0000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 度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 守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