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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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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华(000004)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06 20:02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4月30日、5月6日连续两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3]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国华,涨跌幅限制为5%[8]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8] 其他情况 - 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5]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5]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未买卖公司股票[6] - 公司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7] - 公司选定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8]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9]
*ST国华(000004) -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5-05-05 16:30
诉讼信息 -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游为原告,被告为A公司[4] - 涉案金额为12734198.73元[3] - 被告欠采购订单货款11951600元[4] - 被告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82598.73元[5] 后续处理 - 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3] - 案件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按进展会计处理[3] - 及时披露诉讼进展[8] 其他 - 备查文件为民事起诉状和受理案件通知书[9]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6日[11]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2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3 号 目 录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国华网 安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3 号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1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国华网安编制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国华网安(00000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1 号 我们接受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国华网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 第 21501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 录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1 号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 ...
国华网安(00000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其他信息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9]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98,660,353.71元,较2023年下降约10.35%[1] - 2024年度合并营业成本22,789,434.81元,较2023年下降约51.16%[1] - 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 - 137,217,470.76元,较2023年亏损收窄约14.3%[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6,671,888.17元,较2023年有所改善[178] 财务状况 - 2024年末合并资产总计311,208,761.20元,较2023年末下降24.73%[16][17][19] - 2024年末合并负债合计238,295,594.25元,较2023年末增长8.52%[19]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72,913,166.95元,较2023年末下降62.38%[19]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57%,2023年12月31日为53.11%[197] 资产情况 - 2024年末货币资金合计72,253,879.08元,较2023年末减少[137] - 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8,702,477.94元,较2023年末减少[138] - 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5,224,577.48元,较2023年末增加[148] - 2024年末固定资产合计11,236,742.41元,较2023年末增加[153] 研发情况 - 2024年研发支出费用化金额为37,298,773.75元,资本化金额为7,164,501.47元[183] - 2024年开发支出本期增加7164501.47元,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158] 子公司情况 - 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较上年度增加4户,减少2户[185] - 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 - 18,372,962.77元[187] - 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 - 5,916,693.09元[188] 其他 - 公司回购股份在注销或转让前作为库存股管理[128] - 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减值[130]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32]
国华网安:2024年报净利润-1.32亿 同比增长15.92%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02:2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3年的-1.1859元改善至2024年的-0.9936元,同比增长16.22% [1] - 每股净资产从2023年的1.48元大幅下降至2024年的0.48元,同比减少67.57% [1] - 每股公积金保持稳定,2024年和2023年均为9.31元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从2023年的-8.93元进一步恶化至2024年的-9.93元,同比下降11.2% [1] - 营业收入从2023年的1.1亿元下降至2024年的0.99亿元,同比减少10% [1] - 净利润从2023年的-1.57亿元收窄至2024年的-1.32亿元,同比改善15.92% [1] - 净资产收益率从2023年的-57.28%大幅下降至2024年的-101.33%,同比恶化76.9个百分点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4317.62万股,占流通股比例34.18%,较上期增加94.40万股 [1] - 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有2420.68万股,占比19.17%,持股数量未变 [2]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29.52万股,占比4.19%,较上期减持132.38万股 [2] - 魏巍、李炳松、张国华为新进股东,分别持有355.37万股、34.62万股和33.48万股 [2] - BARCLAYS BANK PLC减持77.04万股,当前持有39.26万股,占比0.31% [2] - 周全、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朱倩容退出前十大股东行列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无相关内容 [3]
国华网安(00000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至少包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永平)
2025-04-29 02: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开各项工作,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肖永平,出生于 1966 年,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 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 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 研究会副会长,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 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 副主任等职,现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