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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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000028)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07 19:15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5-1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3 日,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42,493,449.76 元,2024 年 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575,550,286.60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 利润为人民币 1,016,628,471.49 元。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 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 1,016,628,471.49 元为基准,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 币 7,504, ...
国药一致:2024年报净利润6.42亿 同比下降59.85%
同花顺财报· 2025-04-07 19:14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1500 | 2.8700 | -59.93 | 2.67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31.75 | 31.29 | 1.47 | 37.67 | | 每股公积金(元) | 7.66 | 7.66 | 0 | 10.18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2.59 | 22.12 | 2.12 | 25.97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743.78 | 754.77 | -1.46 | 734.43 | | 净利润(亿元) | 6.42 | 15.99 | -59.85 | 14.87 | | 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9.56 | -61.61 | 9.59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35592.8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64.79%,较上期变化: -59 ...
国药一致(00002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07 19:05
利润分配 - 公司以556,565,0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2023年度以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0元(含税)[15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6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203,702,818.18元[155][156]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55]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8,142,446,413.48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938,743,595.30元转入下一年度[155][156]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46%[1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下降59.83%[15]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1亿元,同比下降62.08%[1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1亿元,同比增长11.38%[1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15元/股,同比下降59.93%[1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7%,同比下降5.89个百分点[15] - 2024年末总资产475.56亿元,同比下降0.03%[15]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70亿元,同比增长1.46%[15]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下降59.8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7%,同比下降5.89个百分点[44] - 2024年度公司对联营企业累计投资收益3.70亿元,同比上升17.20%[46] - 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1亿元,同比增长11.38%;营业收现比率1.08,同比增加0.04[46]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36%,同比提升0.46个百分点[51] - 公司流动比率为1.52,同比提升0.03;速动比率为1.18,同比提升0.05;现金比率为0.29,同比提升0.05[51] - 2024年医药批发毛利率5.90%,同比下降0.25%;医药零售毛利率22.95%,同比下降1.55%[76] - 2024年医药流通销售量739.61亿元,同比下降1.50%;库存量74.37亿元,同比下降7.16%[77] - 2024年医药批发销售成本488.37亿元,占营业成本73.85%;医药零售销售成本170.01亿元,占25.71%[79] - 2024年销售费用为53.6035064471亿元,同比增长0.65%[81] - 2024年管理费用为10.7431077748亿元,同比减少2.88%[81] - 2024年财务费用为2.3942374511亿元,同比增长17.06%[81] - 2024年研发费用为0.2455370911亿元,同比减少8.45%[81] - 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为117人,较2023年减少7.14%[83] - 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为0.2455370911亿元,较2023年减少8.45%[83]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03%,较2023年减少0.01%[83]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4.09亿元,同比增长2.35%;现金流出小计771.37亿元,同比增长2.00%;现金流量净额32.71亿元,同比增长11.38%[84]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7亿元,同比增长8.02%;现金流出小计3.68亿元,同比增长9.33%;现金流量净额 - 1.51亿元,同比下降11.26%[84]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24亿元,同比下降13.53%;现金流出小计36.55亿元,同比下降19.08%;现金流量净额 - 18.31亿元,同比增长23.94%[84]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88亿元,同比增加227.72%,主要受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结算时间差影响[84] - 2024年末货币资金74.0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5.58%,较年初增加1.91%;应收账款193.77亿元,占比40.75%,较年初增加2.57%[87] 各季度财务数据 - 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90.90亿元、186.95亿元、186.80亿元、179.12亿元[19] - 公司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9亿元、3.55亿元、3.22亿元、 - 4.23亿元[19] - 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6.34亿元、15.64亿元、3.52亿元、19.90亿元[19] 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 2024 - 2022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995.55万元、4566.95万元、626.26万元[21] - 2024 - 2022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484.13万元、6129.11万元、8006.93万元[22] 市场环境与行业问题 - 2024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预计达18638亿元,同比下滑1.2%[25] - 带量采购使医药流通企业面临药械价格下降、配送权竞争加剧等问题[26] -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应用初期会使企业运营成本上升[27] 业务线布局 - 公司医药分销业务深耕两广地区,涵盖多个细分市场[32] - 国大药房承载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门店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33] - 公司分销业务覆盖两广35个地级市以上城市各级医疗机构等终端,国大药房门店网络遍布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超110个地级市/州/盟[36] 分销板块业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分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29.84亿元,同比增长1.98%;营业利润12.00亿元,同比下降12.51%;净利润9.22亿元,同比下降12.74%[45] - 分销板块传统业务方面,国控广州引进创新厂家12个,新增创新药117个,独家品种20个;国控广西创新药增幅19%,进合药品增幅8%,进合创新品类份额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54] - 分销板块创新业务中,SPD服务费收入同比增长20.2%,3家子公司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药耗追溯信息采集解决方案落地部署52家医院[56] 零售板块业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零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23.57亿元,同比下降8.41%;营业利润 - 10.67亿元,同比下降249.62%;净利润 - 11.04亿元,同比下降309.53%;归母净利润 - 10.72亿元,同比下降388.83%[45] - 2024年国大药房战略性关闭1270余家直营门店[60] - 2024年国大药房自有品牌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同比增长46%,毛利额同比增长44%[61] - 2024年国大药房创新业务销售达成18.9亿,其中O2O 12.1亿、B2C 2.3亿、自营0.9亿、商保3.6亿[6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大药房门店总数9569家,其中直营门店7770家,加盟店1799家[6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大药房直营门店自有物业门店81家,建筑面积37110平方米;租赁物业门店7689家,建筑面积840542平方米[6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大药房7770家直营连锁门店中,已取得各类医保定点资格门店达7390家,占直营店总数的95.1%[68] - 国大药房双通道门店数量已达到392家,医保统筹门店4928家[68] - 2024年客单价96元,处方药占比60%,医保销售占比直营店47%,较2023年分别有变动[69] - 销售前十门店累计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9.6%[71] - 2024年处方药销售占比59.7%,较2023年的56.3%有所上升[72] - 2024年前5供应商采购额中,第一名7.8972亿元,占4.1%[72] - 北部直营店数量5097家,获得医保定点资格门店4926家,占比96.6%[69] 资产减值情况 - 公司对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70亿元,减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16]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8.88亿元,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减值准备0.40亿元,无形资产(销售网络)减值准备0.42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47][49] - 公司对除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以外的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24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65亿元[50] - 公司子公司国大药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9.53%,主要因对商誉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9]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账面价值为18.59亿元[108]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 2025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人才 + 组织”为抓手,通过“开源、节流、提效”为“十五五”开启打下基础[108] - 分销板块聚焦高毛利、高增长的国谈、集采品种,差异化推动地采品种,优化应收结构[108] - 零售诊疗领域构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专业服务体系,强化前后台协同,承接医院处方流转[109] - 零售直销推动商业转型,打造会员店模式,优化应收结构,打造SPD产品[109] - 零售板块(国大药房)治理亏损门店,关闭亏损门店并退出弱势区域,降本增效[109] - 国大药房以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转型布局,围绕专业探索多元化产业布局[109] 公司调研与沟通情况 - 2024年公司多次接待机构和个人调研、沟通,谈论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110][111] 行业风险 - 医药分销行业面临合规、经营效益与现金流、科技创新与市场竞争、商誉减值等风险[105][106][107][108] - 医药零售行业面临合规、经营效益与现金流、科技创新与市场竞争、商誉减值等风险[105][106][107][108]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公司报告期内完善治理,修订多项内控相关制度[115]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等方面完全分开,具备独立经营能力[116] 同业竞争与承诺 - 国药控股和国药集团下属分销子公司开设社会零售药店,与公司下属国大药房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二者于2016年12月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五年内解决问题[118] -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问题的关联交易公告[118] - 2005年6月21日国药控股承诺,国药一致受让国控广州股份后,不在广东地区新设或拓展与国药一致构成竞争业务,划分三方业务地域范围,不再新设与国药一致药品生产研发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该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174] - 2016年12月28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对除国控国大药房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外的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在五年内解决与国药一致在医药零售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该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174] -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承诺五年内解决与国药一致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175] - 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式包括由国药一致收购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等[175] - 若第三方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应尽力促使其放弃,否则促使转让资产给第三方[175] - 公司目前医药分销资产分布于两广以外地区,与国药一致无同业竞争[175] - 未来公司不会在两广地区从事与国药一致相同或类似的医药分销业务[175] - 若获得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一致并优先提供[175] - 公司承诺赔偿国药一致因违反承诺遭受的实际损失等[175] - 承诺函在公司不再是控股股东或国药一致股票终止上市时终止[175] - 本次重组完成后,国药一致不再控股经营医药工业相关业务[175] - 国药一致主营业务将为全国性医药零售和两广地区医药分销业务[175] - 国药控股承诺将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公平条款首先提供给国药一致或其控股企业[176] - 承诺函终止情形为国药控股不再是国药一致实际控制人或国药一致股票终止上市[176] - 国药控股承诺旗下企业不存在与国药一致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176] - 国药控股承诺不在两广地区从事与国药一致医药商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176] - 国药控股承诺不从事与国药一致医药工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176] - 国药控股承诺不利用对国药一致控制关系损害其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76] - 国药控股承诺规范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176] -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规范协议,国药一致履行批准和披露义务[176]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保证价格公允[176] - 国药控股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等义务,不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76] - 国药集团承诺未来五年内解决国药威奇达与国药一致的同业竞争问题[177]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8.11%,召开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披露日期为2024年3月1日[120] -
国药一致:商誉减值致短期承压,2025年经营有望改善-20250321
西南证券· 2025-03-21 20: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33.18元(6个月),当前价26.27元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业绩受商誉减值短期承压,2025年经营有望改善,两广地区市占率领先,零售药房全国布局,看好2025年业绩回暖 [1][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业绩快报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下降59.8%,利润下降因零售板块受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影响业绩下滑,计提较多减值损失 [7] 各业务情况 - 分销业务:2024年收入529.8亿元,同比增长2.0%,净利润9.2亿元,同比下降12.7%,因应收回款延迟占用资金,未来将加强与医院合作、提高两广市场占有率和运营效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7] - 零售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223.6亿元,同比下降8.4%,净利润 -11.0亿元,同比下降309.5%,因计提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截止2024年中报国大药房零售门店总数10,702家,未来将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优化门店经营和药品结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提高盈利能力 [7]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预计2024 - 2026年EPS分别为1.15元、2.37元、2.68元,对应动态PE分别为23倍、11倍、10倍,给予公司14x估值,对应目标价33.18元,维持“买入”评级 [7][10] 关键假设及分业务预测 - 分销业务:预计2024 - 2026年增速分别为2%/5%/6%,毛利率为10%/11%/12% [8] - 零售业务:预计2024 - 2026年门店数量为10900/11100/11500家,单店收入205/210/220万元/年,毛利率分别为4%/6%/8% [8] - 其他业务抵扣项:假设2024 - 2026年收入为 -9.7/-9/-9亿元 [8] 可比公司估值 - 选取上海医药、柳药集团、老百姓三家同业上市公司,2025年行业平均估值为11.8x [10][12] 财务预测与估值 - 涵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财务分析指标等多方面预测,如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43.8亿元(-1.5%)、781.0亿元(+5%)和835.6亿元(+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亿元(-59.8%)、13.2亿元(+105.2%)、14.9亿元(+13.2%)等 [14]
国药一致(000028)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3-17 18:30
业绩总结 - 2024年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9,385.73万元[4] - 本次计提预计减少2024年归母净利润62522.31万元[28] 资产减值明细 - 应收款项拟计提信用减值9,933.30万元[3] - 存货拟计提跌价损失2,324.38万元[4] - 长期股权投资拟计提减值213.47万元[4] - 商誉拟计提减值88,784.70万元[4] - 无形资产拟计提减值8,208.11万元[4] 并购情况 - 2019 - 2022年有多笔收购并确认商誉[8][9][11][16] - 以前年度对上海鼎群计提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27696万元[19]
国药一致(000028) - 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7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3月11日发通知和材料,3月14日召开[2] - 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 - 监事会认为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国药一致(000028) -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7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3月14日召开[2] - 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09,385.73万元[3] 议案表决 - 《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国药一致(000028)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3-17 18:25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总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46%[3][6] - 2024年营业利润5.73亿元,同比下降76.76%[3][6] - 2024年利润总额5.75亿元,同比下降76.73%[3][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下降59.83%[3][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15元,同比下降59.93%[3][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7%,同比下降5.89个百分点[3][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70亿元,较期初增长1.46%[3]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分销板块营业收入529.84亿元,同比增长1.98%,净利润9.22亿元,同比下降12.74%[6] - 2024年零售板块营业收入223.57亿元,同比下降8.41%,净利润 - 11.04亿元,同比下降309.53%[6] 资产减值对利润影响 - 公司对商誉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70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6]
国药一致(000028) -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5 15: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3月5日召开[2] - 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矗任公司副总经理[3] - 王矗1979年出生,2021年9月起任国控广州总经理[6] - 王矗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6]
国药一致(000028) - 公司章程(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
2025-02-28 18:01
公司股份 - 公司1993年3月2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境内公众持股165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内部职工持股350万股于1994年8月1日上市转让,定向法人股1000万股于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后逐步流通,境内上市外资股200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0,500万股,成立时向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4,550万股,占比43.33%,向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发行950万股,占比9.05%[14][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656.5077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8,521.3797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7,135.1280万股[15] 股份规定 - 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的,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7][3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6][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4]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5]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55] - 关联交易事项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5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提名[56] -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56] - 股东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0天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和资料,审议通过后在会前10天披露[57]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等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57]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5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7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87]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8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96]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8]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00]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相同[63]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或1名[63]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等决定[6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8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1] - 总经理对属下控股比例50%以上企业可提出担保建议[82]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免由总经理提出,经董事会批准[8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4][115]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 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 本章程经2025年2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26] - 本章程经2025年2月28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