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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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30 17:17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离职管理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10]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就任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 追责与审议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17: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6]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9] - 审查草案表决后报董事会[10] 会议相关 - 召集人召集主持,无法履职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代行者[12] - 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会,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执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
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17: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产生与罢免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等[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由召集人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工作细则施行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华金资本(0005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30 17: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档案与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0] - 知情人3日内交董秘备案[13] - 信息公开后5日内报知情人名单备案[16] 自查与追责 - 股价异动3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并报备[20] - 发现违规2日内报处理情况[20] - 定期自查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股票情况[20]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可处分或追责[21]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22] 保密与报告 - 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利用信息交易[19] - 公司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19]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范围并及时报告[20] - 董事等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和知情人情况[17]
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30 17:17
人员任职及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信息变更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因违法违规等多种情况不得转让股份[13]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或未完成减持,应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 其他情况披露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规定[21] - 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21] 违规处理及制度实施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华金资本(0005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30 17: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确保有足 够 ...
华金资本(0005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30 17:1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二章所述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其决策、披露标准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 标的按公司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确定的数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向控(参)股 ...
华金资本(00053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2-30 17:17
审计机制 - 公司建立以资本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审计监督机制[2]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5] - 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长领导和审计委员会监督[7] 审计工作内容 - 定期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并出具报告[10] - 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10] - 拟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对象[19]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25]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26] - 被审计单位90日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27] 审计档案 - 纸质保存10年,电子档案永久保存[27] 审计结果应用 - 结果及整改情况作干部考核依据[29] - 可移送或提供给人力资源部[29] 责任追究 - 重大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31] - 被审计单位七种情形可约谈处理[32] - 审计人员违规给予纪律处分[32] 制度管理 - 抵触或不适应战略时提修订建议[34] - 修订、补充报董事会批准执行[35] - 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制度[3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7]
华金资本(000532) - 内部控制工作制度
2025-12-30 17:1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配套指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经营战略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 可参照本制度制订适应各自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 审计监察部、各职能部门、业务条线和控股子公司。 (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进行监督。 (三)经营管理层负责 ...
华金资本(00053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2025-12-30 17:17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 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 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审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