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0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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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 - 总裁工作细则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的职 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 责;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 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总 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
*ST美谷(0006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长期利益 的一致性,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价值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 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战略 ...
*ST美谷(00061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 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 或者实际控制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控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以下所称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 ...
*ST美谷(0006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 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保函等。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提供的反担保金额 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
*ST美谷(00061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ST美谷(0006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前述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 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相关人员; ...
*ST美谷(00061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修订)
2026-04-26 17: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 ...
*ST美谷(0006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等情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限等限制性条件的, 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 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相 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4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 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
*ST美谷(00061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有效控制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 "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 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运行。公司以自有闲置资 ...
*ST美谷(000615)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咏海-换届离任)
2026-04-26 17:31
奥园美谷 之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咏海-换届离任)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曲咏海,作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于 2025 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曲咏海,1971年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2026年 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