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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5: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 务数据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结果,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夯 实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收到的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 ...
景峰医药: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3-10-30 15:58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 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具体内容 公司通过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 咨询服务等合同,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 建费、业务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 增资产、利润。2017 年-2019 年景峰医药虚增资产、利润分别为 490.34 万元、 1 ...
景峰医药: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
2023-10-30 15:56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整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证监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 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3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 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 施,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该整改报告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整改情 况如下: 一、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虚增资产、利润事项 1、存在的问题:通过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 服务等合同,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 ...
景峰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5:56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太湖之星会议中心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其中胡雄文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 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 ...
关于对叶湘武、丛树芬、欧阳艳丽、毕元、马贤鹏、张军国、刘莉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09-14 10:06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372 分 类 叶湘武、丛树芬、欧阳艳丽、毕元、马贤鹏、张军国、刘莉敏: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4562069000 名 称 关于对叶湘武、丛树芬、欧阳艳丽、毕元、马贤鹏、张军国、刘莉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 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叶湘武、丛树芬、欧阳艳丽、毕元、马贤鹏、张军国、刘莉敏 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查,2017年-2019年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 药")通过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 同,套用景峰医药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上市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 费、业务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 产、利润。2017年-2019年,景峰医药虚增资产、利润分别为490.34万元、 1,751.62万元、758.68万元。上述支出中,有1,376.76万元来源于公司募投资 金,列支在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 条、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
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09-14 10:0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据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通过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 同,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费、业务 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产、利 润。2017年-2019年,景峰医药虚增资产、利润分别为490.34万元、1,751.62万 元、758.68万元。上述支出中,有1,376.76万元来源于公司募投资金,列支在 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37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4561977000 名 称 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2017年,你公司投资云南联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联顿")时 的《增资协议》显示,云南联顿原股东安泉、陈静、肖琨、吴洁芳、阿灼辉等 人对云南联顿业绩作出承诺,云南联顿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928万元、2,120万元和2,332万元,三年 ...
景峰医药: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09-12 17:08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35 号)及 《关于对叶湘武、丛树芬、欧阳艳丽、毕元、马贤鹏、张军国、刘莉敏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36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35 号)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据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通过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同, 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费、业务维护费等, 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产、利润。2017 ...
景峰医药(00090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公司负责人叶湘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叶洪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 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 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2 | | --- | --- |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景峰医药(00090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00:0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
景峰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7 15: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 为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今的除子公司 之外的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景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