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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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11 21: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一致同意豁免除外[1] 审议规则 - 审议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
蓝焰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11 21: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对照表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 |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 | 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 | | |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 | |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 |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 |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 | |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
蓝焰控股: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所涉及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3-12-11 21:1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向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所涉及 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 阜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 8495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卓信大 版 公司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30005202301187 | | --- | --- | | 合同编号: | 2023-HT1304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495号 | | 报告名称: |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山西蓝焰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 | | | 权所涉及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 | | 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444,8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3年12月03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张丽峰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14020054 | | | ...
蓝焰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12-11 21:11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 | | 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 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 | | 理委 ...
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1 21:1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 ...
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21:0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现金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是控股股 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的推进落实,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煤层气 抽采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 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价格根据经 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召 开之前, 我们认 真审阅 了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 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冬季保供 ...
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3-12-11 21:0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以下统称"特定对象") 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规范与完善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 者电话咨询、调研、现场参观、一对一沟通,参加分析师会议、业绩 说明会、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
蓝焰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12-11 21:0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蓝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 | |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 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 | | 1 |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 | |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 |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 | |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 市公司治理 ...
蓝焰控股: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1 21:0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6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焰控股"、"上 市公司"或"公司")资产规模,确保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燃气集团")及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 集团")切实履行各自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蓝焰控股拟以现金收购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能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 层气"或"标的公司")8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 根据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 大华") ...
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21:08
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 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与各关联方的交 易具备可持续性,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不利影响。 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解决了公司的同业竞争,从长远发展来看,能进 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经符 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并经有权 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