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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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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7-25 19:21
股价触发条件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5.60元,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7] 回购方案 - 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316,667股 - 2,632,69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001% - 1.9996%[2][15] -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15.60元/股[2][13] - 用于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2,054万元且不超过4,107万元[2][17] - 回购股份用途为稳定股价,回购后将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14]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18] - 回购方式为在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2][12] 审议情况 - 2024年7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8] - 本次回购需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22563254.58元,流动资产1574061846.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3328324.14元[23] - 按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1.51%,占流动资产2.6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8%[23]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539234930.44元,资产负债率19.81%[24] 风险提示 - 回购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存在审议不通过风险[30] - 已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因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致方案难以实施[30] - 回购期限内股价持续超出价格上限,存在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风险[30] - 因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终止、不符合回购条件等,存在方案无法实施风险[30] - 实施回购期间,因经营、财务等因素资金未筹措到位,存在方案无法或部分实施风险[30] - 回购方案不代表实际执行情况,存在调整、变更、终止风险[30] 其他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行为,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25] - 公司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持计划,未来三、六个月无明确减持计划[25] - 2024年7月17日,董事长刘茂林提议回购股份,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26] - 回购的股票将在实施完毕或终止后注销,办理减资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27]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28] - 回购计划若出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备查文件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34] - 备查文件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34]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21
激励与回报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解除限售期可解限2266520股,占总股本1.7215%,为74人办理[3]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待审议[4][5] 股价与制度 - 拟回购股份稳定股价,资金2054 - 4107万元,价不超15.6元/股,期限3个月待审议[7]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8]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7月25日召开[2]
丽臣实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21
公司决策 - 同意为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2266520股,占股本1.7215%[2]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 -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稳定股价方案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股价情况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5] 会议信息 - 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2024-07-25 19: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 3 | 陈锴 | 核心管理人员 | | --- | --- | --- | | 4 | 易孟良 | 核心管理人员 | | 5 | 龚胜军 | 核心管理人员 | | 6 | 蔡舟 | 核心管理人员 | | 7 | 许江德 | 核心管理人员 | | 8 | 龚超 | 核心管理人员 | | 9 | 龙江非 | 核心管理人员 | | 10 | 王宝 | 核心管理人员 | | 11 | 唐忠仁 | 核心管理人员 | | 12 | 陈绍伟 | 核心管理人员 | | 13 | 周迎宾 | 核心管理人员 | | 14 | 李纲 | 核心管理人员 | | 15 | 刘爱菊 | 核心管理人员 | | 16 | 罗珺 | 核心管理人员 | | 17 | 代琴 | 核心管理人员 | | 18 | 刘灿 | 核心管理人员 | | 19 | 汪政辉 | 核心管理人员 | | 20 | 罗芳 | 核心管理人员 | | 21 | 曹清宇 | 核心管理人员 | | 22 | 叶文龙 | 核心管理人员 | | 23 | 卢丽华 | 核心技术(业务 ...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7-25 19: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7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安排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 同意公司对 7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266,520 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 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
丽臣实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07-25 19:19
舆情管理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3]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6] -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开会决策[6]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违规泄密将受处分[9] - 关联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责[9]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追责[9]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9:1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7月10日以11.04元/股向74名对象授予566.63万股[10] -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7月25日[13]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7月25日可解除226.652万股,占比1.7215%[1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二、三个为30%[12] 考核目标与业绩 - 2023 - 2025年每年考核,23 - 25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10%、21%、33.10%[17] - 2023年扣非净利润126,185,577.26元,增长19.17%[17] 激励对象与程序 - 激励对象绩效分五级,对应标准系数不同[20] - 本次解除限售对象74人,相关事项已获授权批准[20][22]
丽臣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19:1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6日[5] - 会议地点在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7] 审议提案 - 审议《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回购股份稳定股价方案议案[9] 投票规则 - 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0] 股东登记 - 登记时间为8月9日8:30 - 11:30、13:00 - 16:00[12]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2] 网络投票 - 代码361218,简称为丽臣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8月13日9:15 - 15:00[22][24]
丽臣实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7-25 19:19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9] 利润分配政策 - 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5]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6] - 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丽臣实业: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7 18:05
股份回购提议 - 公司董事长刘茂林于2024年7月17日提议回购公司股份[1] 触发条件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触发稳价措施[1] 回购详情 - 回购A股,用途为稳股价,回购后注销减资[2] - 价格不超15.60元/股,数量1316667 - 2632692股[2] - 资金总额2054 - 4107万元,期限3个月,来源自有资金[3] 不确定性 - 回购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