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正特(001238)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正特: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18 17:07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正特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作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曾指定吴绍钞先生和姜慧芬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现因姜慧芬女士工作调整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国泰君安决定由 傅熺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姜慧芬女士的保荐代表人工作,履行相关职责和义 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吴绍钞先生和傅熺 祾女士,持续督导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附件: 傅熺祾女士简历 傅熺祾女士,保荐代表人,东南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参与或主持天岳先进、浙江 正特、壹网壹创等IPO项目,沪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壹网壹创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新界泵业非公开发行项 ...
浙江正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的公告
2024-02-23 15: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张美丽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美丽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张美丽 女士的辞职事项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美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张美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 美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正特: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1)
2023-12-27 18:19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12月12日发布,12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4][5] - 现场会议在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陈永辉主持[6][7] 股东情况 -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6,92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06%[8]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76,921,500股,占比99.9971%,反对2,200股,占比0.0029%[10][12][14] - 上述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671,250股,占比99.9401%,反对2,200股,占比0.0599%[10][13][14] - 三项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13][14]
浙江正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8:17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 27 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27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数为76,923,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浙江正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9 16:07
审计与监管 - 公司需上市后6个月内建内审制度设内审部门[3] - 审计委员会至少季度开会审议内审工作[3] - 内审部门至少季度审计募资存放使用情况[3] - 公司需募资到位后1个月签三方监管协议[4] 业绩与承诺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无明显异常[4] - 公司和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4] 检查结果 - 2023年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5]
浙江正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19 16:07
培训概况 - 国泰君安2023年12月14日对浙江正特进行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地点为浙江正特会议室,可线上参与[1] - 主讲人为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代表人吴绍钞、姜慧芬[1] 培训对象与内容 - 培训对象为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2] - 内容含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及违规案例等[3] - 解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3] - 结合案例阐释相关法律责任[4] 培训效果 - 公司及人员培训期间高度配合[5] - 参训人员对规定理解更深刻[6] - 有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披质量[6]
浙江正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8:2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0]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9]
浙江正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11 18:2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 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七条 虽不符合第六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 ...
浙江正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1 18:24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4] 项目论证与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项目延期时间超过6个月,总经理需向董事会说明原因及对盈利影响,报新时间表,经董事会审议后向股东大会报告,批准后方可生效[28] 资金使用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1]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每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7] - 使用超募资金需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用于项目、归还借款等顺序有计划使用[17]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大会决议[9] - 存在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8]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金使用审批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大会通过[10] - 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履行申请、分级审批程序,超董事会授权范围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24] 资金项目验收与报告 - 财务部按季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效益分析,按半年度、年度向董事会提交运用情况总结报告及已投运项目效益核算情况[25] -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25] - 项目完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多部门及外聘机构进行竣工验收[28]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发现募集资金管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32] - 各相关部门应按制度履职,否则追究责任[32]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除非文义另有要求)[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浙江正特: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8:2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监事任职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监事候选人若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需披露信息[3] - 监事辞职在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主席对工作全面负责,向股东大会做报告[8]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7] - 监事会可罢免违规董、高级管理人员[7] - 监事会可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必要时聘会计师[7] 会议规则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9] - 特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两日征求意见[10] - 收到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16] 其他规定 - 监事任期内两次不出席将被提请撤换[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