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

搜索文档
永达股份: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3-11-21 21: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承诺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 诺: 本公司为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 认定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承诺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律 师。本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本所为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 定本所为发行人 ...
永达股份: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1-21 21:1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一)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开展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把握市场机会 随着我国"新基建""区域平衡发展"政策的实施,基建投资规模有望保持 增长,轨道交通建设等多种基建工程进入高速建设期,从而带动隧道掘进和工程 起重产品需求增长。此外,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得到了国 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绿色的可再生能源,是能源领域中技术 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公司若能顺应国 家政策导向,抓住基建大发展和清洁能源革新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将有利于形 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高公司产能,满足下游需求 在基建需求增加、"一带一路"政策的出口拉动及环保趋严的背景下,工程 起重行业在 2017 年后呈现复苏局面。但自 2021 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 及设备更新周期进入尾声等因素影响,国内工程起重行业逐步结束快速发展期, 进入下行周期。但随着我国宏观经济面临较大压力,未来一段时间稳增长需求强 烈,其中大型基建工程仍将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预计未来工程机械 行业下行压力将会有所减 ...
关于同意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0-23 18:4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20〕5 号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20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监许可〔2023〕1854 号 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 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023 8 21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
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0-13 08:03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160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 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1日 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 件,现批复如下: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26 15:54
基本信息 - 公司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4日,股份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8000万元[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沈培良,持股51.00%,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00%,可控制公司70.00%表决权[34][82] - 主营业务为大型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隧道掘进、工程起重和风力发电等领域[41] 财务数据 - 2020 - 2023年6月总资产分别为107,687.81万元、117,432.99万元、122,841.32万元、135,100.47万元,2020 - 2022年末复合增长率为6.80%[45][46] - 2020 - 2023年6月净资产分别为30,682.68万元、40,280.15万元、49,543.73万元、53,616.55万元,2020 - 2022年末复合增长率为27.07%[45][46] - 2020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7,571.92万元、100,266.37万元、83,300.42万元、42,368.88万元,2020 - 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3.63%,2023年1 - 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4.15%[45][46][48] - 2020 - 2023年1 - 6月净利润分别为6,177.23万元、8,866.50万元、9,305.24万元、4,051.42万元,2020 - 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22.73%[45][46] - 2020 - 2023年1 - 6月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140.23万元、8,273.98万元、8,114.95万元、3,685.88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4.96%,2023年1 - 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2.56%[45][47][48] - 2023年1 - 9月预计营业收入59,000 - 63,000万元,较2022年同期变动比例为0.33% - 7.14%[32] - 2023年1 - 9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 - 7,000万元,较2022年同期变动比例为 - 0.79% - 6.84%[32] - 2023年1 - 9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0 - 6,100万元,较2022年同期变动比例为 - 0.15% - 8.76%[32]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3.88万元、6,593.97万元、 - 2,423.01万元、1,240.94万元[27] - 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92%、90.53%、81.02%、86.10%[24]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59.52%、60.83%、61.18%、60.28%[25] - 报告期内钢材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0.42%、82.50%、75.90%、73.39%[25] - 若钢材采购价格增长10.00%,将导致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分别下降36.19%、33.13%、23.93%、25.95%[25] - 若钢材采购价格分别增长27.61%、30.17%、41.83%、38.52%,利润总额下降为0[25] 上市相关 - 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6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4000.00万股[7]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 - 选择“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1.5亿元等”标准申请上市,符合要求[68] - 募集资金拟投入智能制造基地等项目共106,642.29万元,智能制造基地占比61.26% [69] 市场地位 - 2020 - 2021年盾体销量折算的盾构机销量占我国盾构机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5.42%和17.68%[58] - 2022年向铁建重工销售盾体金额占其同类采购金额比例为40% - 50%[58] - 2022年向中联重科销售2200吨米以上超大塔机结构件金额占其同类采购金额比例高于90%[58] - 2022年向三一集团销售锁定盘系列、机舱底座金额占其同类采购金额比例为20% - 25%[58] - 2022年向湘电股份销售机座金额占其同类采购金额比例为80% - 90%[58] - 2022年向中国中车销售转子及定子支架金额占其同类采购金额比例为80% - 90%[58] 风险提示 - 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00%以上的情形[23] - 报告期前期公司存在转贷等内控不规范情形[78] - 2021年2月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罚款25万元[79] 股权结构 - 公司共有10名自然人股东,无非自然人股东,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152] - 发行前总股本18000.00万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24000.00万股,社会公众持股6000.00万股,占比25.00%[146][14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3年[166] - 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3年[166] - 高级管理人员共8名,任期截止日均为2024.9.28[180][181] - 核心技术人员共2名,分别为傅能武和唐曙光[19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09-26 15:4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二〇二三年九月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永达股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湖南启元 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 师工作报告》(以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09-26 15:37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45850 号 四 录 审计报告 -- -1 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6 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附注 -- -14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该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45850 号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3年 1-6 月、2022年度、2021 年度和 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永达股份 2023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26 15: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接受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永达股份""公司") 的委托,担任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 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26 15: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接受湘 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永达股份""公司")的委 托,担任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和 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01 19:34
上市相关 -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申请待履行相应程序[3][4][8] - 发行股数不超过6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4000.00万股[8][45]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7] 业绩总结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7,571.92万元、100,266.37万元和83,300.4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63%,2022年下降16.92%[52] - 2020 - 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177.23万元、8,841.12万元和9,323.8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2.86%,2022年增长5.46%[52] - 2023年3月末总资产131,155.4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8,601.15万元,变动比例7.02%[34] - 2023年1 - 3月营业收入20,844.87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1,586.73万元,变动比例8.24%[34] - 2023年1 - 3月营业利润2,395.95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564.67万元,变动比例30.83%[34] - 2023年1 - 3月净利润1,794.53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385.62万元,变动比例27.37%[34] - 2023年1 - 6月预计营业收入45,213.43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1,009.61万元,变动比例2.28%[36] - 2023年1 - 6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6.9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47.94万元,变动比例1.06%[36] - 2023年1 - 6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6.26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423.67万元,变动比例11.20%[36]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92%、90.53%、81.02%[25][77] 未来展望 - 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00%以上的情形[24] 募集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总投资106,642.29万元,其中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占比61.26%,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占比10.60%,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8.13%[73]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沈培良持股51.00%,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00%,可控制公司70.00%表决权[86] - 发行前沈培良持股9,180.00万股,占比51.00%;傅能武持股2,160.00万股,占比12.00%;邓雄持股1,440.00万股,占比8.00%[151] - 以发行6,000.00万股测算,发行后沈培良持股比例降至38.25%,傅能武降至9.00%,邓雄降至6.00%[149]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3年[168] -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3年[178] 风险提示 - 若钢材采购价格增长10.00%,将导致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分别下降36.19%、33.13%和23.93%[26][78] -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劳务外包,若出现劳务用工短缺或管理不善等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9] - 2021年2月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被罚款25万元[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