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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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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投资审议标准 - 达资产总额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达资产总额10%以上等标准之一,未达股东会标准由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1] 投资标的要求 - 投资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11] - 投资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11] 投资相关部门职责 - 业务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并提交报告[14] - 财务部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3] - 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意见[14] 其他事项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12] - 发生制度所述事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内部审核,董秘审,董事长定[8] - 决定后登记相关事项,保存不少于十年[8] 后续处理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知晓制度,负有保密义务[20] - 填写登记表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0]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委托理财资金 - 公司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正常经营[3]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7]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拟定计划等多项工作[9] - 财务部应健全业务流程,确保职责分离[10] 监督与披露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10] - 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1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4]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档案与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沟通与公告 - 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0] 投诉与记录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11] 说明会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13]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13] -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原则上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4] 分红与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答复问题[14] 调研相关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有条件可录音录像[18]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18] 互动易管理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信息[2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21] 人员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4] -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投资者关系[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09 17:01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部分犯罪情形及证券违规处罚限制任职[8][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4]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发表独立意见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9]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1] 专门会议 - 第十九条、二十条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资料提供与保存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33]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17:01
会议通知 - 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经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8] - 通知至少含时间、方式等信息[9] 会议召开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8] 会议决议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讨论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参会委托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一事一授[10]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资料归档保存至少10年[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9 17: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5][11]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注册资本24,000万元[6][10] - 发起人沈培良持股9,180.00万股,持股比例51.00%;傅能武持股2,160.00万股,持股比例12.00%[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审批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7]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交易事项[37][38] 担保事项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3]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117]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3]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重大表决权股东[3] 资金管理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5] 责任分配 - 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7]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可扣红利或变现股份清偿[10]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7:01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提议等审议批准可不再开展选聘[10]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改聘与解聘 - 特定情况可改聘,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6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其陈述意见[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报告董事会依规处理[16]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17: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关联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和协商价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协商定价[7] 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4]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每年发生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以超出金额为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涉及或有对价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