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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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永达股份重大资产购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0-09 19:1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O二四年十月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永达股份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为永达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 《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 询函〔2024〕第 5 号)(以下简称"《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4-10-09 19:1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 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永达 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析与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在《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现将相关问询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简称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定 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问询回复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回复的字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4-10-09 19:1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湘 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向葛艳明等 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9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4-10-09 19:1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葛艳明等 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 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10-09 19:1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 葛艳明、袁志伟、徐涛、王远林、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 | 限合伙)、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骏 |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月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如本 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
永达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09 19:1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专项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十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委托,担任永达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格式准则》")《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 次交易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即上市公司就披露本次交易的提 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至披露《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的二 ...
永达股份: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2024-10-09 19:19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对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5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评估机构")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上市公司"、"金源装备"或"标的公司")的评 估机构,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对问询函所涉及的评估机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简称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定 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问询回复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 | 问题 | 2:关于评估假设合理性 | 3 | | --- | --- | --- | | 问题 | 3:关于资产构成及估值合理性 | 13 | | 问题 | 4:关于评估增值 | 39 ...
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4-10-09 19: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金证券接受永达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永达股份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国金证券及关 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前后,国金证券均不存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各当事方均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 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 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2 (四)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出具 ...
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10-09 19:1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 葛艳明、袁志伟、徐涛、王远林、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 |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 | 限合伙)、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骏 |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月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如本人在本 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10-09 19: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葛艳明等 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文件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