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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
联合精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8:47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0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
联合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 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 ...
联合精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 ...
联合精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 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 ...
联合精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0 18: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 ...
联合精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 "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1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联合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8:44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 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 会议于 2 ...
联合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 ...
联合精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8: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 为进行监督,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