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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0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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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0020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相应程序使用[14]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资金协议与审批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7] - 募集资金使用需经使用部门申请,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审批[10] 资金用途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1]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仅限于主营业务[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情形[20]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20] 资金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报告处理 - 会计师对专项报告提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整改[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7]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天奇股份(0020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7]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需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关联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18]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2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2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无承诺需说明原因[27]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31] 文件保存与财报内容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秘保存不少于十年[36] - 财报涵盖关联交易概述等八方面内容[38]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2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按规定执行[8]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2] 增持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1] - 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12]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按规定报告公告[2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高管应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6] - 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应及时申报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两日内报告公告[19]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两日内披露[2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5]
天奇股份(0020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3] - 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公开披露时间,保存至少十年[14,16]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6] - 首次披露重组至报告书期间有变化补充提交档案[16] 人员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办理登记入档及报送事宜[2] - 其他部门、分公司等负责人为管理范围内保密责任人[3] 违规处理 - 年度报告等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5]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5] - 作出处理决定后3个工作日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24,25,28] 其他 - 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登记需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报备[17] - 制度按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天奇股份(0020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7][8][9] - 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代替正式信息披露[9] 工作方式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并回应报道[10] - 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号码变更及时公布[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互动易等平台[10][11] 沟通交流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2] 说明会召开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重大事项说明会等[15] - 存在特定情形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财务等情况[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违法违规[18]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8]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要求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告知[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或违法违规[23]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27]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各部门和员工有协助义务[27]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7] - 证券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7] 档案管理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等内容[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2]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董秘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相关处罚或批评者不得任董秘[6] 董秘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会议决定聘任或解聘[8] - 原任董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14] 董秘职责与培训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7] - 公司保证董秘和证代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天奇股份(0020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总经理任期与聘任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适用于其他高管[4]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3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16] - 总经理办公会二分之一以上高管参加,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7] 报告与披露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等情况[20] - 特定情形总经理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0] - 总经理候选人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情况[5]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2]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未尽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2]
天奇股份(002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21:0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信息[8] 披露内容与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9]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11] - 董事、高管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等[13]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15]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17] 报送与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8]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及时披露信息[2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3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3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3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需审计[3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32] 特定情形披露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披露临时报告[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临时报告[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临时报告[42] 编制与审核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证券部、财务部拟定时间,多部门参与编制、审核、审议和披露[49][5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51]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53]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6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1]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7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该活动[74]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86] - 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会计政策等变化未说明等[8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9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91]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可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85]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需关注[92]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92]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93]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内审部调查并提交审议[93]
天奇股份(0020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情况的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2个月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8] 报告制度 - 子公司每月交月度报告,季度交季报,年度结束2个月内交年报及下年预算报告[11]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等,对外投资由母公司统筹[13] 重大行为 - 子公司重大行为经审议,会前报告公司,秘书判断是否需先审批[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相关章程法规执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送证券部[16][17]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经营财务等[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24][25]
天奇股份(0020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21:03
担保额度与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3]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对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回避,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1] 担保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4]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义务或影响还款能力应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事项,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1] 担保管理 - 决定担保前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并评估利益和风险[23] - 担保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且事项明确[24] - 责任人签合同须持决议及授权,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签订[25]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30]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责任人督促被担保人15个交易日内履行义务[30]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合同另有约定除外)[41] - 履行担保责任后,责任人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31]